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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统计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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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全省实施《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儿童规划”)的第二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同步小康”为引领,紧紧围绕“儿童规划”目标任务,制定政策、完善措施、扩大宣传、加强协调配合,儿童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有力地推动了“儿童规划”的实施进程。
一、基本情况
 (一)儿童与健康
从2010年开始,将“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减少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等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落实,明确奖惩,严格执行,各级各部门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儿童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部分指标已接近或提前达到“儿童规划”目标要求。2012年,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1.43‰和15.1‰;与目标分别仅相差0.43和1.1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比重为1.27%,比上年降低0.64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1%,比上年提高0.26个百分点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78.83%,比上年提高1.55个百分点;破伤风发病率、低出生体重发生率、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等都已达到“儿童规划”目标要求;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8种疫苗儿童接种率继续全部保持在99%以上的较高水平。
(二)儿童与教育
全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在教育法规、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坚持落实“性别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积极推进“9十3”计划、建立“控辍保学”的长效机制,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进步,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儿童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提高,促进了“儿童规划”中教育目标的实现,多数指标基本达到或接近“儿童规划”目标要求。2012年末,全省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98.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5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62%,在上年已达到目标要求的基础上,提高了2个百分点;特殊教育在校学生数达到1.37万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已达80%以上,与目标相差5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34%,比上年提高0.77个百分点;小学五年巩固率92.71%,降低了7.29个百分点;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7.39%,提高3.24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78.63%,降低1.53个百分点,与目标相差6.37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62.2%,与目标仅相差0.8个百分点。
(三)儿童与福利
全省各级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建设科学规范、公正有效、可持续的城乡低保制度目标,全面推进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儿童福利范围,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满足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公平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提高孤儿的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处于困境中的儿童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
一是深入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以县为单位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目前全省有51.17万困难未成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占保障对象的9.6%。二是大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有效保障了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三是分类施保。对低保对象中的在校生,在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按基本保障金的20%增发特殊补助金。四是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下发了《贵州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儿童两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拓宽救助范围,将国家规定的当年参合的0—14周岁的儿童范围调整为0—18周岁儿童。救助病种拓展到7个。将国家规定个人应承担医疗费用的10%,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和医疗救助范围,实现了农村儿童两病(白血病、先天性心脏医疗费用零负担)。五是全面落实孤儿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目前全省纳入孤儿保障体系的孤儿和困境儿童共22909人,2012年全省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8亿元。全省9个市(州)中已建成了6个符合“两个规划”要求的儿童福利机构,其余3个还在建设过程中,有县级儿童福利机构23个,另有17个综合性社会福利院设有儿童部。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自2001年以来,新建的图书馆均专门设有少儿阅览室,为儿童提供了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全省有近百处博物馆、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设施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儿童的精神生活需求.2012年,少儿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分别达到1147小时和2093小时,分别比上年增加542小时和1044小时;全年播出动画电视节目时间达到2484个小时。
家庭环境更加和谐。随着家长学校的增加,更多的家长接受到先进的教育理念,家长素质得到普遍提升,教育水平有所提高, 2012年,全省拥有各类家长学校2.06万个,培训家长86.48万人次,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269个,比上年增加191个。
儿童成长的自然环境进一步改善。2012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所占比例91.46%,比上年提高2.29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43.85%,比上年提高2.91个百分点。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
全省各级均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形成了以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的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立了由县以上各级人大牵头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组成覆盖全省所有县市的“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自愿律师网络”,对未成年人和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2012年末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受援人数达4508人,比上年末增加412人,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118个,比上年末增加33个,受救助(庇护)的妇女儿童次数1342次,比上年末增加562次。2012年,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42起,比上年多破获92起,解救拐卖儿童105个,比上年少50个。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9.9%,比上年同期降低0.8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指标出现下滑和反弹
1、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孩为100)上升,由2011年的117.8上升到2012年的133.1。
2、婚前医学检查率仍然很低,婚前医学检查率作为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几年没有大的改变,2012年为9.34%,仅比上年提高1.75个百分点。
3、出生缺陷发生率升高,从2011年的128.58/万上升到2012的133.75/万。
4、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数据反弹。
5、小学五年巩固率下降,由上年的100%下降到92.71%,下降了7.29个百分点。
6、未成年人吸毒人数占全部吸毒人数的比例上升,从2011年的2.91%上升到2012年的3.04%。
(二)有些指标无数据
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学前一年毛入园率、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0—6岁残疾儿童抢救康复率等没有统计数据。
(三)城乡间“三率”差异大
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简称“三率”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对我省“三率”的分析,农村明显高于城市。2012年我省农村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3.78‰和18.66‰,分别比城市高6.94和10.53个千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为34.19‰高于城市2个千分点。
(四)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如:食品安全、青少年近视、青少年心理健康、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网吧和网络污染、青少年犯罪等等都是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因素。
  
三、对策及建议
“儿童规划”是政府对全社会的承诺,是社会进步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好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事关贵州的未来,中国的未来,世界的未来。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
(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两个规划”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对照各成员单位职能目标任务,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继续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分析问题,除了本报告中提到的问题外,还存在哪些重难点和特别突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制定政策、明确措施、全面部署、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儿童规划”的实施
“儿童规划”中有相当部分目标,是通过宣传可以得到很好解决的,如:加大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大法律宣传,可降低青少年犯罪率、加大性别平等宣传,可改变生育观念,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问题等等,因此要特别重视宣传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和支持“儿童规划”的实施工作,营造“儿童优先”良好的社会氛围,特别是要对儿童群体加强宣传,增强儿童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关注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
有些社会问题虽然没有作为目标写进“儿童规划”中,但对儿童的健康成长影响是至关重要的,比如前面提到的食品安全、网吧和网络污染等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一切危害儿童的不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的生存环境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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