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季度,全省“四上”法人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216.7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6%;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57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增加551元。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一季度,全省国有单位平均工资1839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2%;集体单位平均工资9296元,增长8.5%;其他单位平均工资1176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9%。
从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看,一季度,全省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为190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增加1808元;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为8234元,增长2.7%,增加220元。
从行业平均工资涨幅看,一季度,全省平均工资涨幅在10%以上的行业有3个,分别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比上年同期增长12.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1.6%;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10.5%。
从人员类型看,一季度,全省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分别为12599元、12216元和12586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6%、11.9%和30.0%,分别增加323元、1296元和2901元。
注:“四上”单位指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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