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正式审核反馈2014年全国各省地区生产总值年报情况。其中,贵州省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最终核实9266.39亿元,比上年增长10.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437元,比上年增长10.4%。
2014年贵州地区生产总值年度核算最终核实情况表 | ||
指标名称 |
绝对数(亿元) |
增速(%) |
地区生产总值 |
9266.39 |
10.8 |
第一产业增加值 |
1280.45 |
6.6 |
第二产业增加值 |
3857.44 |
12.3 |
第三产业增加值 |
4128.50 |
10.4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
26437 |
10.4 |
在2014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报核算中,第一产业增加值由季报核算的1275.45亿元修订为1280.45亿元,增加5亿元;第二产业中的建筑业增加值由季报核算的707.31亿元修订为717.69亿元,增加10.38亿元。年报核算比季报核算总计增加了15.38亿元,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由季报核算的9251.01亿元修订为年报核算的9266.39亿元。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速未做修订。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规定》,以及《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的规定,各省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初步核算主要针对季度核算,季度gdp初步核算对时效性要求很强,一般在季后16-18天左右公布,这时,gdp核算所需要的基础资料不能全部获得,因此季度gdp初步核算利用专业统计进度资料和部门相关指标推算得到。最终核实主要针对年度核算,年度gdp核算要求大量丰富翔实的基础数据和部门资料、行政记录等,一般在年后7月中下旬公布。随着可以获得的基础资料不断增加和完善,年度核算利用更加完整的基础资料对季度核算进行修订。主要是采用专业统计年报、部门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以及财政决算、税收等资料对gdp数据进行修订,使其更加准确地反映经济发展实际情况。
通常,年度gdp最终核实后,要对季度数据进行修订,称为常规修订;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时,如果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而对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后,也要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称为全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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