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报告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上半年特别是一季度消费品市场造成的严重冲击,贵州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省上下保持战略定力,挖掘消费潜力,培育消费动力,各项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消费潜力不断释放,消费品市场呈现快速恢复态势。
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202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4.9%,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比下降3.9%)8.8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一。“十三五”年平均增速达9.7%,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支撑性作用不断增强。
(一)从季度趋势看,消费品市场逐季加快向好。一季度,消费品市场受疫情冲击严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大幅下降13.0%,处于历史最低谷。二季度,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向好,市场主体复商复市步伐加快,居民生活逐步恢复;促消费政策作用逐渐显现,消费品市场增速扭负为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1%。三季度在二季度基础上持续加快,同比增长7.5%。四季度疫情防控形势全面稳定,上半年延后的消费集中释放,消费品市场快速回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大幅增长19.1%,增速比三季度加快11.6个百分点,比全国高14.5个百分点。
(二)从消费区域看,城乡消费齐头并进。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从二季度开始连续三个季度实现正增长,其中四季度增长19.0%,全年累计实现强势扭正,同比增长4.2%;乡村由于人员聚集度低,外来人口较少,疫情防控压力相对较小,加上疫情影响下城镇居民对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等青睐有加,乡村消费品市场受影响相对小于城镇。2020年全省乡村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0.2%,增速比城镇快6.0个百分点,其中四季度增长19.5%。
(三)从商品形态看,商品零售恢复较快。2020年,全省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5.7%,其中前三季度商品零售规模已接近上年同期水平(同比下降0.4%),四季度大幅增长20.2%,恢复速度较快。餐饮业由于人员聚集性特征较强,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较深,下半年加快恢复。2020年,餐饮收入比上年下降3.0%,降幅比前三季度收窄4.2个百分点,其中,四季度同比增长7.5%。
(四)从商品类别看,生活消费类商品零售较快增长。疫情期间居家生活消费品需求较大,2020年,全省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商品零售中,烟酒类比上年增长82.1%,粮油、食品类增长21.9%,日用品类增长60.4%。中西药品类增长11.6%,家具类增长3.5%。
(五)从销售渠道看,线上消费快速增长。受疫情影响,无接触购物加快发展,线上消费模式增长明显。2020年,全省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商品零售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15.1%;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比上年增长24.4%,增速较上年提高25.7个百分点。
二、消费品市场快速恢复的主要因素
贵州消费品市场快速恢复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因素的叠加推动。
(一)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有力。面对疫情的严重冲击,贵州响应快、行动快,第一时间全面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迅速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省上下坚决服从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号令、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协同联动、自觉行动,各个战场、各条战线迅速响应、迅速集结,与时间赛跑、同疫情斗争。1月22日,贵州确诊首例病例,2月16日起贵州境内再无新增确诊病例,3月11日实现疑似病例“清零”,3月16日实现确诊病例“清零”。一直到年底,再未发生新增确诊病例。贵州的快速响应,有力遏制住了疫情扩散蔓延势头,牢牢掌握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主动权制胜权,为全省加快恢复经济赢得了战略主动,迅速重塑消费安全环境,提振居民消费信心,为贵州消费品市场加速恢复提供重要保障。
(二)惠企助企政策不断发力。为全面、快速、有效地扶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针对疫情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贵州省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5条、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17条、金融业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0条、财政支持金融强化服务14条、税务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0条、助推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复工营业20条、文化旅游业恢复并高质量发展10条及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等具体措施,这些纾困解难举措加快了复工复产进度,有效降低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极大减轻了税费负担,为市场主体注入信心。
(三)多措并举促消费潜力释放。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快速促消费措施。从4月份开始,持续大规模开展“多彩贵州促消费百日行动”“2020年贵州省黔菜美食消费季”“多彩贵州·暖心消费”等促进消费专项行动,拉动汽车、百货、餐饮等消费。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多彩贵州百日促消费活动成效明显,全省共计投入2.59亿元,开展消费促进活动4800余场,有效提振市场人气和消费信心,有效刺激了居民消费。
(四)创新消费模式和载体建设。为全面提升消费品质,贵州持续加强消费载体建设。持续推进10条省级特色商业步行街和34个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改造提升。贵阳喷水池商圈、金融城商圈、花果园商圈,遵义红军街、铜仁金街、毕节同心美食街;“一个人的安顺”美食城、黔西南兴义梦乐城等商业综合体形成了一批中高端夜间美食娱乐聚集区,高品质的消费集群全面刺激消费需求。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针对疫情期间消费习惯的改变,部分市场主体积极转变经营方式,根据顾客需求积极拓展线上业务,探索“无接触经营”,加快发展“无接触”配送,发展智慧零售终端。“手机下单、配送到家”的消费新模式成为百姓宅家购买生活必需品的首选方式。
(五)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加快增长。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6.9%,分别比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加快3.9个、1.0个和0.1个百分点,持续增长的收入为需求端源源不断注入消费信心,提升消费能力。
三、需关注的问题
总体上看,贵州消费品市场恢复速度快于全国,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支撑消费品市场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部分行业及企业经营尚未完全恢复,要保持未来较长一段时期消费稳定增长,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矛盾。
一是高度关注疫情防控与消费市场的矛盾。由于传统消费习惯和行业特点,消费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员聚集和人员跨区域流动,一旦局地发生疫情,将立即阻断人员聚集和流动,因此疫情为未来较长一段时期消费品市场带来极大不确定性。进入2021年以来,我国一些省份出现散发新冠肺炎病例甚至局部聚集性疫情,截至1月底,贵州周边各省区均有零星确诊病例;加上春节各地返乡特别是境外返乡人员带来的防控压力,一季度疫情防控形势十分复杂。
二是重点关注供给侧行业投资与需求侧消费需求的矛盾。2020年全省批发和零售业投资比上年下降3.5%,住宿和餐饮业投资下降16.3%,均连续两年负增长。消费品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落脚点在于行业投资,目前市场资本对消费品实体店投资信心不足,投资意愿下降,未来供给侧优质市场主体增量可能不足。
三是持续关注收入水平与消费需求的矛盾。2020年全省彻底撕掉了千百年来绝对贫困标签,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迈上新的台阶。但横向比,贵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在全国仍相对靠后,城乡居民边际消费倾向难以有效释放,新脱贫人口、农村兜底人口消费水平较低,中等收入群体数量有待提升,升级性消费需求亟待释放。
四是不可忽视居民支出的结构性矛盾。2020年末全省住户中长期消费贷款(主要是住房贷款)增长20.1%,增速连续三年超过20%,远高于收入增速,住房支出对生活消费支出形成的挤压将持续较长时间;另外,城镇非义务教育支出、乡村建房支出占普通家庭支出比重较大,中老年人大病医疗储蓄意识较强。大多数居民支出结构中,真正用于生活消费结构升级的比重短时间难以提升。
四、促消费相关建议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将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开启新的发展阶段,要持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要统筹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促进消费工作,努力推动城乡居民家庭增收促消,精准服务消费市场主体,有序推进消费品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各地疫情常态化防控要精准,防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消费品市场对疫情变化情况反应最为敏感,各地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疫情防控统一要求,科学、精准加强疫情防控,不得在国家、省明确规定的措施外,自行附加其他不合理限制要求,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层层加码”。各地要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委相关政策精神,抓实抓细抓准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居民有序流动。
(二)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居民收入增长明显下降。疫情尚未结束,居民担忧情绪依旧,影响未来持久收入预期,对升级类商品消费将更加保守,从而抑制消费。另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就业压力增加。据12月快速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参与调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中,19.3%的企业已裁员,其中25.7%的住宿企业已裁员,30.1%的餐饮企业已裁员。因此,要继续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通过稳就业、稳收入重塑消费信心,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针对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特定人群多措并举扩大就业,为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增收机会,提高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促进居民消费。
(三)继续推进各项促消费政策,激发消费需求释放。一是继续推进税费、租金减免或延缓缴纳等各项政策落实。重点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为明显的服务消费产业扶持力度。二是加大对各级政府出台的促销费政策落地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落实。进一步利用好消费券等促消费政策杠杆作用,持续激发消费内生动力的释放。
(四) 提升大宗商品消费热度,挖掘消费增长潜力。2020年全省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实现723.44亿元,比上年增长0.3%,占全省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的30.8%,汽车消费对全省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强化汽车、家电、石油等大宗商品升级消费政策落地落实,如用好全国新能源车利好政策,通过给予购置补贴、充电补贴、优化使用环境、汽车下乡等方式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对智能家电等升级类商品给予定向补贴;进一步规范石油消费市场,大力打击黑油等扰乱市场行为。
(五)引导企业线上线下融合,鼓励发展新兴业态。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扶持力度,引导并扶持有实力的传统商贸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和方式,借助网络销售平台,实现精准化、特色化营销。顺应居民消费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积极融入新兴业态,推动传统商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将线上客源拓展与线下优良体验形成有效互补,创新经营模式,提升危机应对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