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力强化限额以下批零住餐统计抽样调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贸易外经统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抽样调查工作规范》,高质量组织实施《“四下”单位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强化限额以下抽样调查数据质量,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贵州省统计局近日下发了《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大力强化抽样调查工作。
《通知》要求,要加强样本单位动态管理,确保样本单位数量、行业、规模、分层等符合国家制度抽样设计。及时清退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单位,按要求开展轮换;样本单位规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且在一定时期内经营稳定的,及时按要求申报作为限额以上全面调查单位,并同时抽选补充样本数量。
《通知》强调,要切实夯实限额以下抽样调查统计基础,做到数出有据。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限额以下单位统计业务培训,确保样本单位统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填报统计数据;在常规培训基础上,根据各样本单位统计工作实际需要,县级统计部门要加强“一对一”业务指导,防止样本单位出现行业划分、指标理解、计量单位、取整上报等方面的错误;要指导样本单位建立抽样调查电子或纸质统计台账,确保统计台账建立全覆盖;要加强凭证管理,按照国家局相关规范管理要求,指导样本单位做好相关财务资料、交易记录、收银数据和出货单据等基础资料的管理工作,作为上报数据的重要支撑依据。
《通知》指出,高质量数据是抽样调查工作的目标和出发点,样本单位填报数据必须真实、及时、有据。要按照“无据不出数、有据必有数”要求填报数据。凡填报的数据,要有凭据和台账支撑,不得虚报;凡发生且有据可查的经营活动,要如实汇总填报,不得瞒报漏报;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县级统计部门要掌握样本单位基本情况,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查询核实,做到有疑必核;要开展现场核查,认真核对样本单位收银系统、从业人数、房租、水电等情况综合核查数据;县级统计部门要建立样本单位数据质量核查台账,将所有抽样调查样本单位数据质量清单式台账化管理,动态记录数据质量情况,根据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管控。
《通知》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抽样调查工作重要性认识,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抓好限额以上全面调查和限额以下抽样调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配备优秀的贸易统计专业人员,熟练掌握抽样调查制度和规范要求,熟悉辖区内样本单位基本情况;有条件的地区应当落实一定抽样调查专项经费,鼓励和推动样本单位夯实统计基础,配合统计部门工作,按要求实事求是填报统计数据;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样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统计工作调研,分析限额以下相关行业发展情况,了解样本单位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推动样本单位可持续发展,增强样本单位代表性,客观反映各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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