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统计局“三加强”推动《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
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印发以来,贵州省统计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监督意见》学习贯彻落实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积极采取有力举措,努力推动《监督意见》在全省的学习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汇报对接,推动省委省政府带头学。《监督意见》印发后,贵州省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要求,及时提请省委、省政府在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监督意见》,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3月1日和2月18日,贵州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学习《监督意见》,听取省统计局关于统计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全省统计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和省长李炳军分别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加快构建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坚决支持统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抓好统计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坚决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紧扣“四新”“四化”等重大部署强化统计监督,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及时学。《监督意见》印发后,贵州省统计局结合统计督察初步反馈问题整改,把推动各级各部门及时传达学习《监督意见》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早谋划、早部署,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将《监督意见》传达学习纳入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重要学习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对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要求,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省统计部门深入学。《监督意见》印发后,贵州省统计局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和局长办公会,对《监督意见》进行专题传达学习,对全省统计部门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统计部门把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在近期开展的“统计服务下基层”专项行动中,深入调研了解市、县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央《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情况,督促各地及时学习传达和研究部署。
目前,贵州省统计局正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研究起草我省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同配合机制。下一步,贵州省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凝聚工作合力,持续抓好《监督意见》贯彻落实,持续推动完善统计监督体制机制,提升统计监督效能,确保《监督意见》在贵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