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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统计数据也要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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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统计数据也要受到处罚

——以案释法案例

案情简介】

     2021年,省统计局对某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发现某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上报数据情况有所不符,存在“漏报”统计数据的情况。执法人员依法依程序核查该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印证材料,查证了报告期实际经营情况,该企业漏报了1-3月营业收入近50万元。面对核查事实及确凿证据,接受询问人员主动交代,该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责任心不强,法治意识淡薄,错误地以为“统计数据多报违法,少报不违法”。

【处理情况】

该企业错误的判断和做法,导致企业违反《统计法》第七条,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省统计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鉴于企业违法数额不大,差错率不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省统计局对该企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

警示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企业提供的真实统计数据是国家开展决策的重要基础性资料。

警示二,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小于或大于真实数据,“瞒报”和“虚报”统计数据均属于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有的企业故意隐瞒“瞒报”统计数据,按照《统计法》规定,也将受到处罚。若“瞒报”数据较大,或被认定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由多个部门开展联合惩戒。所以企业上报统计数据应做到不虚不瞒、不多不少。

请放心:企业所报数据受法律保护,统计部门及有关人员不得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对外提供,企业所报数据也不会作为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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