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摸底调查的通知
黔调字[2015]70号
各州、市统计局,各州、市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农林水务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各县级国家调查队、县级统计局:
为进一步抓好全省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全省畜牧业生产形势,摸清大型养殖场(户)、中小型养殖场(户)及散养农户生产经营情况,经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贵州省统计局和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商定,将于10月底至11月初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主要畜禽品种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摸底调查范围是全省所有大型养殖场(户)、抽中村内所有中小型养殖场(户)和调查小区散养户,调查对象是辖区内猪牛羊禽养殖户和养殖场。
大型养殖场(户)的划分标准:生猪年饲养量5000头及以上;牛年饲养量1000头及以上;羊年饲养量1000只及以上;家禽年饲养量10万羽及以上(家禽指鸡鸭鹅)。
中小型养殖场(户)的划分标准:生猪年饲养量100-5000头;牛饲养量10-1000头;羊饲养量50-1000只;家禽年饲养量200-10万羽。
二、 摸底调查组织方式
此次摸底调查由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牵头、贵州省统计局和贵州省农业委员会配合,在全省范围内共同组织实施。设立县级国家调查队的县,由县级国家调查队,县级统计局和县级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所在辖区的摸底调查工作。未设立县级国家调查队的县,由县级统计局和县级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所在辖区的摸底调查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市(州)统计局、农委(畜牧兽医局)要加强对所在辖区的摸底调查工作的组织指导。
县级国家调查队、县级统计局和县级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密切配合,做好辖区内的摸底调查工作并确定调查名录库。县级国家调查队、县级统计局开展入户调查,登记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及数据台账。
三、摸底调查时间及上报方式
(一)大型养殖场(户)
1.县级提供摸底排查名单:县级农业局(畜牧兽医局)于
2.县级确定调查名录库:
3.市(州)确定调查名录库:市(州)统计局和农委(畜牧兽医局)共同确定大型养殖场(户)名录库,于
(二)中小型养殖场(户)及散户
1.
2.
3.省级确定调查名录库:
(三)四季度报表、年报上报时间:县级统计局、县级国家调查队于
四、调查名录库维护
摸底调查确定的新调查对象供2016年畜禽监测调查使用。大型养殖场(户)和中小型养殖场(户)每年10月至11月摸底更新后,一个调查年度不允许发生变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 童晓珠 0851-86677015
贵州省统计局 肖 羽 0851-86892835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邓晓静 0851-85284068
唐 霞 0851-85284151
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 贵州省统计局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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