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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及其办公室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的通知(黔人调组字〔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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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及其办公室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黔人调组字〔20151

 

 

各市、州及仁怀市、威宁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贵州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贵州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

 

 

 

贵州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

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代章)

2015318    

 

 

贵州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事项;制定和协调1%人口抽样调查有关政策;组织1%人口抽样调查的动员和实施。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总原则: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省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参与调查督促检查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协调各级公安部门向当地调查办公室提供户籍人口、暂住人口等资料供调查登记参考;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动员基层民警担任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做好调查登记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参与调查督查指导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协调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向当地调查办公室提供新生儿、计划免疫及人口计生相关资料供调查登记参考,做好查准出生人口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参与调查督查指导工作。

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做好调查宣传工作;对调查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省民政厅:负责提供行政区划信息和殡葬单位火化遗体记录信息,做好调查的协调配合工作;参与调查督促检查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做好省级调查经费的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工作;协助办理调查物资和设备采购的有关手续;参与调查督促检查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协调各级人社部门向调查办公室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和户口寄挂信息资料;动员基层干部积极担任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参与调查督促检查工作。

省工商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参与调查督促检查工作。

省教育厅:动员及组织各级学校教师、大中专院校学生担任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参与调查督促检查工作。

省民委:协助配合做好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登记工作;参与调查督促检查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协助配合做好住房项目调查工作;参与调查督促检查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决定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问题。

(二)1%人口抽样调查日常工作问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协调小组重要文件经征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签发。

(四)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协调小组审批。

 

 

 

 

 

 

 

 

 

 

 

 

 

 

贵州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组织机构

  任:王文忠(省统计局副局长)

副主任:陈应芳(常务,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处长)

   劼(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副处级稽查特派员)

 陈永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政管理和派出所工作指导处副处长)

 谭小亮(省卫生计生委计生目标管理处处长)

  员:伍道田(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出版处副处长)

郭启光(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调研员)

  慧(省民委经济发展处副处长)

余丽红(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军(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副处长)

  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综合规划开发处副处长)

陈少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

胡雪雅(省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谢晓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管理处调研员)

        金泽波 (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瑶 (省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处长)

          龙 (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处长)

          晴 (省统计局财务处处长)

        张学进 (省统计局计算处处长)

        罗玉坤 (省统计局科研教育中心主任)

          江 (省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主任)

        杨兆顺 (省统计局执法总队队长)

          萍 (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副处长)

内设机构:

宣传和资料开发组、后勤物资组、调查业务组、数据处理组、执法检查组。以上各组均设在省统计局,由人口和就业统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总队、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计算处、科研教育中心和统计资料管理中心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二、办公室各组工作职责

宣传和资料开发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工作规划,协调新闻单位进行调查的宣传工作;收集编写动态简报;组织调查数据的课题研究和资料的开发利用;负责文件管理归档工作。

组长:陈应芳,成员:杨  娣、刘光淋,联系电话:85285742,传真:85285742

后勤物资组:负责财务协调和调查物资保障工作,策划、印刷、制作、包装、分发、运输、交接和管理各项调查物资;负责会议和培训会务工作;负责车辆、办公条件等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张 萍,成员:陆琳珠、夏仁国,联系电话:85281477,传真:85280072

调查业务组:负责拟定调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制定各项工作细则;制定质量控制办法;组织实施调查试点;绘制调查小区地图;组织样本抽取;组织指导现场调查工作;培训调查业务;组织查事后质量抽查;审核调查数据;发布主要数据公报;编辑出版调查数据。

组长:陈应芳,成员:刘光淋、杨  娣、冯成林,联系电话82585742,传真:85285742

数据处理组:负责制定数据处理实施方案;负责调查数据采集pda和数据处理设备的调配;网络环境的搭建;培训数据处理业务;组织实施数据处理各项工作

组长:张学进、吴  江,成员:韩红远、王  巍、李  松等,联系电话:8528360885284238, 传真:85283543

执法检查组:组织指导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执法检查活动,受理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转办督办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直接查处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长:金泽波,杨兆顺,成员:陈 宏、陈玉梅,联系电话:8528286485287920  真:8528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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