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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贵州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统字〔2017〕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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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贵州省大扶贫

战略行动监测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统字〔2017〕47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统计局,省扶贫办、水库及生态移民局、林业局、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委、财政局、金融办、旅游局、商务局、人社局、农业局、交通局、住建局;各县(市、区、特区)统计局、扶贫办、水库及生态移民局、林业局、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委、财政局、金融办、旅游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交通局、住建局:

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工作,现将 《2017年度贵州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度贵州省大扶贫战略行动

监测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4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全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17年度监测评价时间安排

1.数据上报时间

2018年元月3日上午9时至10日下午18时。

2.数据核查时间

县(市、区、特区)核查时间2018年元月4日上午9时至12日下午18时;

市(州)核查时间2018年元月4日上午9时至12日下午18时;

省级核查时间2018年元月4日上午9时至14日下午18时。

3.上级为下级评分时间

县为乡(镇)评分时间2018年元月3日上午9时至10日下午18时;

市(州)为县评分时间2018年元月4日上午9时至13日下午18时;

省为市(州)评分时间2018年元月13日上午9时至14日下午18时。


(二)2018年上半年监测评价时间安排

1.数据上报时间

2018年7月3日上午9时至10日下午18时。

2.数据核查时间

县(市、区、特区)核查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9时至12日下午18时;

市(州)核查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9时至12日下午18时;

省级核查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9时至14日下午18时。

二、工作安排

(一)统计部门

1.省级负责牵头实施贵州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数据采集、问卷调查、数据审核和汇总等监测评价工作。

2.市(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所辖区域监测评价工作,抽查、核实县(市、区、特区)数据。

3、县(市、区、特区)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所辖区域监测评价工作,抽查、核实乡(镇)数据。

(二)扶贫部门

1.省级部门负责核查市(州)数据和A2扶贫部门对市(州)评分表。

2.市(州)负责核查县(市、区、特区)数据和A2扶贫部门对县(市、区、特区)评分表。

3.县(市、区、特区)负责填报A1建档立卡贫困户统计表和


A2扶贫部门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评分表,核查N1乡(镇、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表。

(三)水库和生态移民部门

1.省级部门负责核查市(州)数据和B3水库和生态移民部门对市(州)评分表。

2.市(州)负责核查县(市、区、特区)数据和B3水库和生态移民部门对县(市、区、特区)评分表。

3.县(市、区、特区)负责填报B1、B2易地扶贫搬迁统计表和B3水库和生态移民部门对乡镇评分表。

(四)林业部门

1.省级部门负责核查市(州)数据。

2.市(州)负责核查县(市、区、特区)数据。

3.县(市、区、特区)负责填报C1生态帮扶统计表

(五)教育部门

1.省级部门负责填报D1省级教育帮扶统计表,核查市(州)数据。

2.市(州)填报D1-1市(州)级教育帮扶统计表,核查县(市、区、特区)数据。

3.县(市、区、特区)负责填报D1-2县级教育帮扶统计表。

(六)民政部门

1.省级部门负责核查市(州)数据。

2.市(州)负责核查县(市、区、特区)数据。

3.县(市、区、特区)负责填报E1社会保障统计表。

(七)卫计部门


1.省级部门负责核查市(州)数据。

2.市(州)负责核查县(市、区、特区)数据。

3.县(市、区、特区)负责填报F1医疗健康帮扶统计表。

(八)财政部门

1.省级部门负责核查市(州)数据。

2.市(州)负责核查县(市、区、特区)数据。

3.县(市、区、特区)负责填报G1财政帮扶统计表。

(九)金融部门

1.省级部门负责核查市(州)数据。

2.市(州)负责核查县(市、区、特区)数据。

3.县(市、区、特区)负责填报H1金融帮扶统计表。

(十)旅游部门

1.省级部门负责核查市(州)数据。

2.市(州)负责核查县(市、区、特区)数据。

3.县(市、区、特区)负责填报I1旅游扶贫监测表。

(十一)商务部门

1.省级部门负责核查市(州)数据。

2.市(州)负责核查县(市、区、特区)数据。

3.县(市、区、特区)负责填报J1农村电商监测表。

(十二)人社部门

1.省级部门负责核查市(州)数据。

2.市(州)负责核查县(市、区、特区)数据。

3.县(市、区、特区)负责填报K1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表。

(十三)农业部门


1.省级部门负责核查市(州)数据。

2.市(州)负责核查县(市、区、特区)数据。

3.县(市、区、特区)负责审核O1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帮扶统计表。

(十四)交通部门

1.省级部门负责核查市(州)数据。

2.市(州)负责核查县(市、区、特区)数据。

3.县(市、区、特区)负责核查P1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组通”统计表。

(十五)住建部门

1.省级部门负责核查市(州)数据。

2.市(州)负责核查县(市、区、特区)数据。

3.县(市、区、特区)负责核查Q1乡(镇、街道办事处)危房“危改”“三改”统计表。

(十六)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填报N1乡(镇、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表、O1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帮扶统计表、P1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组通”统计表和Q1乡(镇、街道办事处)危房“危改”“三改”统计表。

三、数据质量控制

按照黔府办发【2016】49号文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如实提供监测评价材料和数据,对数据造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现就各级数据质量控制安排如下:

(一)乡镇数据质量控制


各有关乡镇需建立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数据采集台账,采集有关专业报表数据需说明,做到数据有来源,有审核。县统计局会同扶贫办等部门随机核查2个以上乡镇数据,重点核查指标为产业帮扶、“组组通”、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人数)和脱贫户数(人数)等相关数据,核查结果于2018年元月10日前报上级统计和扶贫等部门。

(二)县级部门数据质量控制

各县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本部门数据,数据需主要领导签章确认后上报,做到数据有来源、有台账。市(州)需抽2个以上县进行数据核查,核查结果于2018年元月12日前报省级有关部门,核查指标为本部门上报指标。

(三)省级有关部门数据质量控制

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加强系统数据填报指导,加强数据核查,确保数据质量。



附件:1.2017年度贵州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数据采集表

2.2017年度贵州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问卷调查方案






附件1


2017年度贵州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数据采集表


(一)扶贫部门填报基础表




(二)移民部门填报基础表




(三)林业部门填报基础表




(四)教育部门填报基础表






(五)民政部门填报基础表


(六)卫生计生部门填报基础表



(七)财政部门填报基础表



(八)金融部门填报基础表



(九)旅游部门填报基础表



(十)商务部门填报基础表



(十一)人社部门提供基础数据表



(十二)问卷调查结果


(十三)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十四)乡(镇、街道办事处)填报基础表









附件2


2017年度贵州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问卷调查方案


一、调查时间

2017年12月。

二、调查范围

全省66个贫困县(含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16个片区县),19个有扶贫任务的县。

三、调查内容

人民群众对贫困户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户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等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调查方式

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

五、抽样方法及样本

本次调查以县(市、区、特区)当年末常住农村人口数为总体,考虑分县样本不足等因素进行配额随机抽样。






2017年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民意调查样本分配表


行政区域

总样本量

行政区域

总样本量

全省

16271



贵阳市

1050

江口县

150

花溪区

150

玉屏县

150

乌当区

150

石阡县

174

观山湖区

150

思南县

243

开阳县

150

印江县

175

息烽县

150

德江县

197

修文县

150

沿河县

235

清镇市

150

松桃县

272

六盘水市

1189

黔西南州

1526

钟山区

150

兴义市

251

六枝特区

214

兴仁县

225

水城县

346

普安县

179

盘县

479

晴隆县

173

遵义市

2163

贞丰县

183

红花岗区

150

望谟县

171

汇川区

150

册亨县

150

遵义县

213

安龙县

194

桐梓县

150

黔东南州

2492

绥阳县

150

凯里市

150

正安县

150

黄平县

150

道真县

150

施秉县

150

务川县

150

三穗县

150

凤冈县

150

镇远县

150

湄潭县

150

岑巩县

150

余庆县

150

天柱县

150

习水县

150

锦屏县

150

赤水市

150

剑河县

150

仁怀市

150

台江县

150

安顺市

1336

黎平县

203

西秀区

237

榕江县

164

平坝县

171

从江县

175

普定县

258

雷山县

150

镇宁县

205

麻江县

150

关岭县

243

丹寨县

150

紫云县

222

黔南州

1915

毕节市

2699

都匀市

173

七星关区

366

福泉市

150

大方县

344

荔波县

150

黔西县

272

贵定县

150

金沙县

221

瓮安县

162

织金县

336

独山县

150

纳雍县

292

平塘县

156

威宁县

544

罗甸县

173

赫章县

324

长顺县

150

铜仁市

1901

龙里县

150

碧江区

155

惠水县

181

万山区

150

三都县

170







六、调查问卷

1.受访者基本情况资料。

A1、请问您是居住在___县(市、区)半年以上吗?(访问员根据回答填写)

(1)是(2)不是

A2、请问您的年龄大概是?【单选题】

(1)18—30岁

(2)31—40岁

(3)41—50岁

(4)51—65岁

(5)18岁以下或65岁以上(若选择18岁以下或65岁以上,则问:请问您家有18岁以上65岁以下的家庭成员在家么?若回答没有,则终止访问。若有,则继续访问符合条件的其他家庭成员。)

2.主体问卷。

Q1、您是否听说过精准扶贫政策?

(1)听说过(2)没有

Q2、您认为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户)精准识别政策宣传是不是到位?

(1)是(2)不是

Q3、您知不知道怎样才能评为精准扶贫户?

(1)知道(2)不知道

Q4、您当地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户)时,是否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

(1)是(2)不是

Q5、您认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户)识别是否精准?

(1)精准(2)不精准(3)不评价/不清楚(不读出)

Q5-1、您认为不精准的原因是:

(1)识别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

(2)识别结果不公平,优亲厚友

(3)其他

Q6、您对你们村干部的工作是:

(1)满意(2)基本满意(3)不太满意

(4)不满意(5)不做评价

Q7、您对你们村驻村干部的工作是:

(1)满意(2)基本满意(3)不太满意

(4)不满意(5)不做评价(“没有驻村干部”)

Q8、您认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户)脱贫是否精准?

(1)精准(2)不精准(3)不评价/不清楚(不读出)

Q9、您对当地精准扶贫工作是:

(1)满意(2)基本满意(3)不太满意

(4)不满意(5)不做评价

Q10、您对脱贫攻坚是:

(1)很有信心(2)有信心(3)没有信心

(4)不做评价/不清楚(不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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