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对基本单位名录库专项工作的通知
黔统字〔2017〕49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统计局,仁怀市、威宁县统计局,各县(市、区、特区)统计局:
省统计局部署开展利用部门资料清理比对基本单位名录库专项工作以来,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积极协助配合、统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清理比对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部分地区核查进度较慢、核查不细致、部分企业查找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常态化开展清理比对工作
为确保将正常纳税单位全部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实现一套表调查单位应统尽统,各地要以省统计局此次开展的利用部门资料清理比对基本单位名录库专项工作为开端,建立制度、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将此项工作常态化持续开展。从2018年起,省统计局将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利用部门资料清理比对基本单位名录库专项工作,并将在各地自查基础上进行抽查。
二、聚焦重点解决存在的问题
对清理比对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各地要聚焦重点、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对于清理比对出来但暂未上规入统的调查单位要认真进行甄别和核查,准确界定和划分其行业类别,对符合条件的要将其纳入相应专业的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范围。
(二)对联系不上或查找不到的单位,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查找,做到不重不漏;对于实际经营地跨市(州)的单位,要在每年12月10日前将单位名单及去向上报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三、构建协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一)各地要主动与发改、工信、住建、工商、税务、商务、质监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推动建立本地区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别是要充分运用“五证合一”平台的共享信息成果,尽快实现本地区部门数据的实时共享,及时有效地对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维护更新。
(二)各级统计局要建立由分管局领导统筹组织,普查中心与各相关专业间协调沟通机制,形成合力共商统计名录管理工作,及时解决调查单位在入、退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序推进本地区调查单位的上规入统工作。要切实把握好12月月度新开业企业和年度第二批成长型企业入库工作时间节点,对生产经营稳定、经营收入大、成长性好,能够形成有效增量的单位要及时组织安排其有序入库,实现应统尽统。
四、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工作有效性
(一)按照《贵州省统计基层基础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要尽快充实基层名录库管理统计人员,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统计名录库管理工作的水平,进一步增强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二)结合税务纳税信息和在库企业名单,定期及时梳理疑似未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单,建立准规模单位跟踪台帐,进行实地核查,指导单位加强配合,及时组织上规企业规范纳入统计管理。
(三)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使调查单位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提高调查单位配合力度,引导调查单位如实填报,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以保证名录库信息的准确无误。
贵州省统计局
2017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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