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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反馈2017年研发统计数据的通知( 黔统办字〔2018〕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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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反馈2017年研发统计数据的通知

黔统办字〔2018〕27号


各市州统计局:

现将经国家审核确定的2017年各市州企业研发统计数据、全社会口径研发统计汇总数据反馈你们。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反馈内容

(一)本地区企业研发年报数据库,包括:

1.相关专业年报基层数据。包括101-1、102-1、B103-1、B103-2、C103、F103和E103等7张表基层数据,并对101-1表部分分组指标中存在的非法字符进行了审核修订。

2.研发年报基层数据。包括107-1、107-2、L107-1和L506等4张表。

3.有非网报企业的市州,数据库含本地区非网报企业数据。

(二)本地区企业研发年报相关叠加汇总表,包括:

全部工业企业L506叠加汇总情况(K303506表)、全部非工业企业L506叠加汇总情况(K306506表)。

(三)本地区全社会口径研发统计汇总数据(不含涉密研究机构,非年报企业和事业单位数据),包括:

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情况(AL302表)、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AL303表)、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产出情况(AL304表)、研究与实验发展(R&D)项目(课题)情况(AL305表)、研究机构情况(AL306表)。

二、数据使用要求

(一)各地区在取到省反馈的企业研发年报基层数据后,应及时在单机版上对数据进行汇总和评估。如有异议,须在省反馈数据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提交省局社科处,逾期视作无异议。

(二)由于国家修改了部分汇总公式,2017年企业研发统计年报市州汇总数据一律使用单机版进行汇总。汇总表表号如下:

工业企业


非工业企业


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

K303071

K303072

K303506

K313071

K313072

K313506

K323071

K323072

K323506

K301071

K301072

K301506

K311071

K311072

K311506

K321071

K321072

K321506

K306071

K306072

K306506

K316071

K316072

K316506

K326071

K326072

K326506

(三)各市州数据库导入成功后,不要再计算107-1表、L107-1表和L506表,只计算L32X071表、L32X072表、L32X506表,然后勾选相应汇总表进行汇总。各市州汇总后,及时与省反馈叠加汇总数据进行比对,如有异议,请与省局社科处联系,联系人:程大利,电话:86892895。

(四)各市州不得擅自使用和发布省反馈数据以外的数据。

(五)省局研发年报数据反馈地址:FTP://10.52.9.10/skc/20180702


                                  贵州省统计局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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