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统计局,仁怀市、威宁县统计局,各县(市、区、特区)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全国工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反映全省工业经济运行状况,做好2019年工业统计报表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一)深入开展“统计服务千企”活动
按照《贵州省“统计服务千企”实施方案(工业)》有关要求,各级工业统计部门要继续以重点工业企业为基础,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企业调研,帮助企业解决统计工作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面对面统计服务、点对点指导和培训,提高企业统计工作水平,稳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建立完善工业统计台帐
各级工业统计机构要组织推动本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和主要工业生产能力的统计台帐(详见附件1和附近2)并及时更新,在企业建立台账的过程中加强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大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与企业台帐之间的双向审核。统计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将纳入统计核查工作重点内容。
(三)加强数据审核
严格按照《贵州工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要求,加强联网平台数据审核,确保数据审核科学、规范、及时、可追溯。及时标记异常数据,找准异常原因,通知企业修改或向上级工业统计部门反馈原因。重点关注一家企业多次修改、一个数据多次修改现象。企业反馈原因应逐级审核,若发现原因不充分、逻辑不合理的,应进一步核实,确保原因说清、合理、可信。重点加强对国家统计局在宏观数据库中对外发布的57种分地区产品产量、全省重点产品产量以及本地区重点产品产量的审核,防范重点产品虚报、漏报、错报。
(四)定期开展核查
严格按照《贵州省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核查制度(试行)》(黔统字〔2017〕59号)要求,市级工业统计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核查,核查企业数全年不少于30家,并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分别将核查情况上报省统计局工业处;县级每季度开展一次核查,核查企业数全年不少于5-10家,核查结束一周后向所在市级工业统计部门报告。
二、着力做好2019年工业统计定报工作
2019年工业统计定报总体要求为“开网即报,即报即审、即审即验、责任到人,严格规范”。
(一)生产月报工作重点
自平台开网起,要充分利用各级特别是国家下发的查询模板严格审核,及时查询和反馈说明。重点审核行业增加值占比前十位的大类行业及其对应的产品产量;重点审核数据变动趋势不一致的行业及产品;重点审核产品产量数据。既要对同比数据进行审核,也要对环比数据进行审核。重点加强2月月报数据审核,防范上年12月月报已填报产品产量的企业漏报。对于错报、漏报的数据统一放到累计数进行调整,确保当月数据如实填报。
(二)效益月报工作要点
1.及时将2019年新增的研发费用、信用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等财务指标解释、口径、范围等告知企业,加强指导,确保企业正确填报。
2.加强对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应交增值税等指标的审核,着重审核本月累计增速与上月累计增速相差3个百分点的指标。
3.省级验收截止日前,将本地区利润总额变动情况详细说明(具体定位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上报至省统计局工业处。
(三)季度报表工作要点
1.报表开网前,要将生产产品在《主要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目录》中,但没有布置主要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B204-2表)的企业情况及时告知省统计局工业处。
2.加强审核,目录产品要统全,没有缺漏。数据要横向可比,即累计生产量+年初库存量-销售量-企业自用及其他=期末库存量;要纵向可比,即本季累计数大于等于上季累计数。重点关注库存、产销率、可供销售天数变化大的企业数据。了解和掌握数据异常原因,及时反馈有关查询。
三、全面落实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业数据审核要求
各级工业统计专业要严格按照《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实施方案(工业专业)》要求,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业专业数据各项审核验收工作。
(一)一套表报送数据的验收要求
1.严格按照各报表报送时限要求,及时告知和督促按时上报,加强与工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对多次拖延报送的企业,提前与企业统计员、统计负责人进行沟通,确保企业按时报送。
2.按照“即报即审即验”要求,及时审核验收企业上报数据,重点防范企业虚报、瞒报、漏报。调查单位基本情况(B601表)要重点审核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登记注册类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等。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表(B603-2表)要着重审核三项费用中的折旧、从业人员工资和福利、营业利润、应交增值税等,从横向与主营业务收入、纵向与上年数据进行对比,将每个企业近两年的收入法增加值组成项进行深入分析,找准变化原因,确保增加值率真实、准确反映企业情况。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及产值调查表(B604-1表)要加强对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产值的审核,正确区分企业的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确保产品产量与最终产品产值以及与2018年12月生产月报产量数据匹配。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调查表(B604-2表)要重点审核两年生产能力的延续性和一致性,年末生产能力较年初减少的,一定要有相关的资料佐证,正在技改的生产线,也要填报技改前的生产能力。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B604-3表)的认定企业名单已下发,要及时将各指标解释和填报要求告知企业,指导企业按照分类“分劈”数据,据实填报。
3.善用一套表平台审核模板。各地工业统计部门一是要熟悉掌握各模板功能、查询要点和使用技巧,二是每日使用各模板一次以上,三是精确定位数据异常企业,及时标记、查询和填写说明或督促企业修正。
4.及时记录审核、验收中发现的企业数据和模板功能问题,向上级部门反馈,沟通协调解决。
(二)非一套表报送数据的验收要求
1.加快数据上传进度。一是加快数据登记录入进度。二是及时审核验收,并在PAD上进行确认。三是尽快将已验收数据上传。
2.确保平台数据与原始资料保持一致。一是要加强与企业负责人沟通,认真询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科学判断企业数据的真实性和匹配性。二是企业原始数据资料签字、盖章要真实完整,数据修改处要有企业负责人的签字确认。三是要备份保留好原始资料。四是平台数据与原始资料必须保持一致。
3.加强重点指标的审核验收。非一套表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要重点审核本年折旧、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和应交增值税等,从户均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率、人均应付职工薪酬等多角度着重审核指标间的一致性和匹配性,重点关注异常值和“超界”指标。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要着重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房租、物价变化以及调查单位所属行业等情况判断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重点对人均工资、房租水平和各种税费与营业收入之比异常的数据进行审核。
四、严格执行名录审批要求
按照《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业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从严审核,确保申报企业真实存在,审核过程严谨、细致、准确。
(一)加强提前预判
加强与发改、经信部门及统计部门投资专业沟通联系,实时掌握工业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新建企业投产达产情况。积极与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定期对疑似企业进行摸底排查,确保不重不漏。
(二)严格审批程序
原则上要求对申报企业实地核查,对企业厂区正门、厂房、主要生产设备、主要产品拍照留存。严格审查申报入库企业提交的资料,重点审核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核企业是否为工业法人企业。审核申报新建投产入规企业时,要通过网页搜索,确认该企业是否为新建企业,必要时通过电话询问企业负责人;审核申报成长性企业时,主要审核是否达到入库条件;审核申报跨专业企业时,须确保从原专业退出或拟转专业接收;审核申报退库企业时,重点关注是否不达标且已没有发展可能等。
附件: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产量台帐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能力台账
贵州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产量台账 | |||||||
企业法人码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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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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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产量 |
计算产值的平均销售单价(不含税)(千元) |
工业产值 |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
分产品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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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在月报时期记录的产品为列示在《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四、分类目录”“(一)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目录”中的产品; | |||||||
2.本表记录的2018年12月产品为列示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分类标准和填报目录》“第二部分 填报目录”“一、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目录”中的产品; | |||||||
3.中间产品不填写单价和产值; | |||||||
4.自2018年12月开始逐月记录。 |
附件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能力台账 | |||||||
企业法人码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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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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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 |
产品 名称 |
设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全年 产量 |
设计 产能 |
核定 产能 |
实际产能 |
分产品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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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记录的产品为列示在《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四、分类目录”“(三)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目录”中的产品; | |||||||
2.本表仅记录年末产能; | |||||||
3.自2018年开始逐年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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