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国贵州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参加“平安之星网络宣传活动”的通知》,将于2020年11月-2021年11月,由中央政法委官网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主办“平安之星网络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推介在平安中国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为做好此项工作,省统计局决定在全省统计系统中开展“平安之星”评选推荐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0年11月-2021年11月。
二、评选对象及推荐条件
此次评选分为“平安英雄”和“平安卫士”。推荐候选人应适当照顾无党派人士、妇女、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和残障人士。
(一)“平安英雄”:在全省统计系统中履行法定职责的工作人员中推荐,首选事迹感人并在舆论场有知名度的先进模范。
(二)“平安卫士”:在全省统计系统外,对平安贵州建设作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中推荐,首选爱心善举助力平安建设的民间正能量人物。
(一)各市(州)统计局每季度需推荐“平安英雄”和
“平安卫士”各1名。
(二)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每季度可推荐平
安英雄”和“平安卫士”各1名。
三、推荐程序
(一)各县(区)统计局对照推荐条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向所在市(州)统计局进行推荐;各市(州)统计局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按照择优推荐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连同被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视频作品和其他新媒体作品)向省统计局进行推荐。
(二)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对照推荐条件,按照择优推荐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报请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连同被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视频作品和其他新媒体作品)向局办公室进行推荐。
(三)省统计局对推荐对象进行汇总,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报请局党组审核同意后,每月从推荐人选中确定2名“平安英雄”和1名“平安卫士”人选,向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
(一)全省统计系统要高度重视此项推荐工作,各市(州)统计局于12月15日前,将首批确定的推荐人选报省统计局办公室,此后,按季度报送推荐人选。
(一)请各市(州)统计局明确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于11月2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省统计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 蓓
联系电话:0851—86892305 86892181(传真)
附: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参加“平安之星网络宣传活动”的通知》。
贵州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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