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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 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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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

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统党字〔2021〕19号

各市(州)统计局、各县(市、区、特区)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2021年3月17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贵州省统计局 2021 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贵州省统计局党组

                                  2021 年 3 月18 日

贵州省统计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贵州省统计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和“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维护统计数据质量,切实推动“八五”统计普法规划顺利启动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高标准深入学习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民法典、经济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扎实推进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国家统计局编印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作为统计部门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全力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基层和各领域延伸。

二、认真谋划部署,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

(四)研究制定统计“八五”普法规划。认真梳理全省统计“七五”普法工作成果,全面认真总结“七五”普法的工作成效,积累普法成功经验和做法,为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奠定坚实基础。科学谋划统计“八五”普法工作,研究“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八五”普法启动实施

(五)贯彻执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广泛学习宣传《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推动统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六)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职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思想意识和政治意识。

(七)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在线学法平台继续民法典的深入学习,适时开展民法典知识测试,利用“数说黔景”公众号、“统计APP”平台向公众开展民法典知识普及,推动民法典深入民心

(八)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结合统计普查调查、统计执法检查等活动,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多层次多领域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统计法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九)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内法规执行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委有关决定,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将学习党内法规纳入各支部重要学习内容,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和制度化。

四、创新普法方式,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十)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继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着重宣传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统计法》的“十三个不得”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法律责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十一)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把统计执法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针对领导干部和统计调查对象,结合案情进行释法说理,解释统计法律条文,引导企业依法独立开展统计工作。

(十二)深入实施“送法入企”活动。利用“统计服务下基层”专项活动,以及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送法入企”活动,积极推送与统计调查对象义务密切相关的重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实现与统计调查对象“零距离”普法,提升企业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完善普法学法机制,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

(十三)深化学法用法考核评估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继续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测评,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抓好2021年度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工作。

(十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工作能力。结合统计工作,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利用全省统计工作会,专业统计工作会、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时机,宣讲统计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等工作。

(十五)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要求,结合统计违法案件查办,认真开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工作,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引导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十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道德建设,积极参加省法宣办组织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活动,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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