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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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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认真抓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严格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举措,取消企业申请提交营业执照的要求,首批纳入“一窗通办”改革。严格依法受理许可申请。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受理了1家单位的涉外社会调查资格认定申请,经审核颁发了涉外调查许可证。

(二)抓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相关工作。省统计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核对做好我局权责清单更新维护工作,修订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工作,更新维护《贵州省省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省统计局部分)》。

(三)加强市场监管。一是落实“五证合一”改革,取消相应统计登记证管理,实现和工商等部门登记数据共享。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取得涉外调查资格单位进行监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做好统计立法有关工作。积极参与《统计法》修订有关工作。根据国家司法部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我们积极参与《统计法》修订立法有关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草案)(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致函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广泛征集修改意见建议。综合各方面意见,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草案)(送审稿)》提出20条具体翔实的意见建议,形成《省统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草案)〉修改建议的报告》,送呈省人民政府审定上报。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省统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意见》规定,加强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按制定程序要求进行内设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定出台《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印发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执行,并送呈国家统计局、省政府备案审查。

(三)制定完善统计法治工作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贯彻落实《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黔府发〔2020〕6号)要求,先后制定出台《贵州省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贵州省统计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贵州省统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贵州省统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四项制度(黔统办字〔2020〕13号),统计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

(四)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为贯彻中央《意见》《办法》精神,制定印发了《贵州省统计局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办法》的通知(黔统办字〔2020〕14号),明确了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同时对省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分管统计法治工作负责人、分管专业负责人以及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

(五)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和省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关于涉及证明事项、涉及限制民营经济发展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认真执行《贵州省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2020年5月、8月,先后修订印发《中共贵州省统计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共贵州省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省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工作职责范围、组织原则以及议事决策程序等,并对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组成、会议召开、会议任务、议题确定、会务办理、督办落实、会议纪律等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局党组工作,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确保会议质量,提高议事效率。

(二)加强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切实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印发了《贵州省统计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规则》《贵州省统计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对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提交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结合有关规定进行法制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一是聘请君跃律师事务所律师薛军团队担任省统计局常年法律顾问,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二是积极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有关处室、单位要求,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机关采购合同(协议)等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积极提供具体意见建议和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做好法制审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统计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扎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统计建设,根据黔府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省统计局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对具体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认真落实推行“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7台执法记录仪,在统计执法检查文书送达、文件签领、调查询问、签字确认等重要环节使用执法记录仪,纵深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制定实施了《贵州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制度》,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保障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过程严谨、结果可靠,努力提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水平。二是制定实施《统计违法案件举报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要求,提高发现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能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三是梳理完善贵州省统计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更新维护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印发《贵州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有效夯实和规范了全省统计系统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四是制定实施《贵州省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加强统计行政执法监督。五是制定印发《贵州省统计行政处裁量权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确保统计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和合理。

(三)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为了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提高全省统计部门执法办案水平,障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行政执法活动和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印发了《贵州省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贵州省统计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贵州省统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贵州省统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积极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年度全省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水平。

(四)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和安排部署,省统计局严格资格审核,认真组织每年度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对统计执法证人员信息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严格执行统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无证人员、临时人员进行统计执法的情况。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依照权责清单制定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每年进行动态更新并及时公布。

(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对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省统计局通过贵州省人民政府网、贵州省统计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并按规定做好省统计局“三公”经费公开、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公开、省统计局办事指南、统计法律法规公开等工作。

(三)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根据《贵州省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办法》,省统计局每季度联合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主要经济数据并进行解读,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认真执行《贵州省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切实做好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工作。

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开展“统计服务下基层”专项行动。配合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公开“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修订《贵州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局机关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确定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抓落实的法治工作领导机制。局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各处室(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和日常普法宣传具体工作,从而形成了政策法规处牵头、全局各处室(单位)共同配合、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

(二)加强机关干部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宪法知识学习竟答活动在全局机关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了《宪法》知识问答测试。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二是组织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知识竞答活动。2020年4月15日是我国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省法宣办有关要求,我们积极跟进相关工作,在局机关布置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知识竞答活动。三是加强机关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机关“学习图书角”放置法律法规书籍;在机关廊道布置宣传展板十余张,张贴有关法治宣传图画。四是办好专题讲座,抓好依法行政法治宣讲工作。2020年7月,邀请省委校副教授邹易材为全局机关作题为《深学笃用民法典切实提高法治素养》专题学习报告,168人参加了宣讲活动。2020年8月,省统计局组织举办了《国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专题学习活动,局党组书记王文忠主持并亲自作了宣讲。

(三)统筹组织2020年干部职工在线学法工作。及时印发通知,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在线学法考试进行布置。及时调配更新省统计局学员账号,做好学员账号密码修改等服务工作。对于干部职工上网学习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提示,督促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任务。9月底,全局干部职工173人参加了在线学法考试,合格人数173人,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其中考试成绩90分以上的达87人(优秀率50.3%),创历年来最好水平。

(四)做好贯彻实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一是制定《贯彻实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了安排部署,并为全局职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发放民法典学习读本280册,做到1人1本,推动民法典全面贯彻实施。二是举办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2020年7月,邀请有关专家为干部职工作了一场内容丰富、贴近生活的学习辅导课,168人参加了宣讲活动。三是广泛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学习宣传。将民法典在局官网,贵州统计发布APP、“数说黔景”微信公众号上加载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制作民法典宣传专栏展板,在省政府办公大楼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开辟宣传专栏,订购民法典宣传图画5套,并在相关办公区域张贴,通过图文对民法典立法背景、重大意义等进行展示学习,促进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知识的学习宣传。五是通过“中国普法”线上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活动。

(五)多形式多渠道推进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一是广泛开展日常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二是做好“送法进专业”工作。派出法治工作人员,在各专业培训会上进行依法统计宣讲工作,做到统计法治宣传与统计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并落实。三是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并筛选1件作品推荐报送国家统计局。四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稳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20209月,省统计局党组书记王文忠为省委党校秋季班学员作统计法治专题宣讲报告。省统计局先后到黔西南州、黔南州、黔东南州开展统计法治主题宣讲。

(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下基层活动。在“双随机”抽查中,注重加强对检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将统计普法融入统计执法全过程。执法检查每到一地,每到一单位,均要向被检查对象送发统计法文本或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资料。在送达法律文书、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时,向检查单位耐心细致解释法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下达处罚决定时,详细引用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增强执法(处罚)文书的说理性。在对违法单位作出处罚的同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照有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对违法单位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督促、帮助统计执法对象切实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切实增强法治观念。

(七)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扎实做好干部职工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将《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手册》发放给单位职工,并将电子版转载到我局内部信息网、“贵州统计APP”“数说黔景”微信平台,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掌握基层统计疫情防控情况,全省统计系统保持“零感染”防控效果。

七、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贯彻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筑牢推进法治建设思想基础。在统计法治宣传、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及时和经常性的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主持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发挥了第一责任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印发《省统计局机关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方案》,明确了机关内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并对考核工作组织实施以及考核结果运用作了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推动纳入机关二级目标考核内容,开展机关各处室、单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场核查检查。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委依法治办、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省统计局认真贯彻《纲要》精神,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明显。2021年,省统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深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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