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6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贵州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关于从思想认识上重视抓好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新任务、新要求贯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6次局党组会、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文件选编》等文件精神。二是召开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传达省委巡视整改有关要求,分析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再学习、再贯彻、再部署。三是制定印发《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通知》。四是修订完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制定印发全省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指导市(州)统计局研究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审核细则。五是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抓实严防严惩统计数据造假的基础性工作,制定《贵州省市(州)统计局业务工作评价办法》,并对2020年度工作开展评价。
整改成效:省统计局党员干部进一步系统深入地学习了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从认识上、思想上、理论上强化了对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了全省统计系统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强化了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9个市(州)统计局均建立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强化了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压实了分专业、分地区、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制。通过开展2020年度市(州)统计局统计业务工作评价,促进市、县统计局改革工作方式方法,提升了工作效率。
问题二:关于学习宣传政策法规不到位,没有及时将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对《统计法》等法规宣传培训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的通知》。2020年10月15日,局党组书记为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300多名学员作专题报告。二是调整完善贵州省统计局门户网站法治宣传内容,优化版面设置,增加“行政处罚信息”、“执法证公示”等内容。三是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积极向企业(单位)基层统计人员等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
整改成效: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得到进一步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内容及方式更加丰富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增强了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法规制度的认识,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力。
问题三:关于对贵州统计违纪违法案例只简单提醒通报,对贵州统计违纪违法案例未经常性地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震慑没有传导到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贵州省统计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在国家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治专题讲座、统计业务培训、依法统计座谈会、普法报告会、现场执法等,加强以案释法工作。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编写4则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在全省统计系统内网发布。三是充分利用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各专业统计业务培训会等契机,强化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
整改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对统计违法案例进行有力通报,达到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效震慑作用。
问题四:关于统计执法监督不严,存在问责“宽、松、软”。没有对省本级开展的“双随机”执法检查,没有严格执行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和联合惩戒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贵州省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办理工作规定》,对统计违法举报实行台账化管理,严格规范办理全省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线索。二是加强有关责任企业单位的处理。2020年,对117 家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组织完成第四季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对116家统计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14家企业开展统计失信认定。三是向省纪委监委移送28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
整改成效:统计违法线索查处力度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力度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执行更加有力,对违纪违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有力推进,统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得到显著改善,统计执法监督作用进一步彰显。
问题五:关于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市(州)统计局查办案件的监督检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市(州)抓好转办案件查处工作。二是制定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的通知》,要求全省统计系统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对发现有关责任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活动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赴省统计局请示汇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请示汇报工作流程,明确指出在省统计局审核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期间,不得随意赴省统计局请示汇报工作,确需重大事项汇报,必须经同意报告报备。四是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情况纳入处级干部述职内容,作为处级干部测评的重要依据。五是印发《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统计局每年开展2次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清理。
整改成效:对市(州)统计局处理案件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加强,国家统计局移交线索或案件处理情况的汇报和反馈更加规范及时;对“跑数要数”行为坚决抵制,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加强。
问题六:关于落实省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不到位,“数智云”只规划未建设,部门数据“孤岛”、数据壁垒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贵州省新经济统计分类(2020)》和《贵州省新经济统计监测方案(2020年)》,进一步完善新经济统计分类标准,完善新经济企业名录库。同时,研究完善新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案。二是为客观、真实反映全省开发区发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贵州省省级开发区统计监测制度》。三是启动运行“贵州省统计调查智能访问系统项目”,“贵州省统计事务监管系统”初步建成试用。四是及时更新维护贵州省宏观经济数据库,2020年底,宏观数据库汇聚了39个部门近58万笔数据,探索开展把宏观数据库向市(州)延伸。
整改成效:新经济统计监测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力破解了新经济产值“抓不住、分不开、统不准”问题;开发区统计监测制度制定印发,贵州经普数据库“核心元数据”和“平台建设规范”两项标准获批,填补了经济普查领域数据库建设没有标准规范的空白,探索符合贵州实际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数智云”建设稳步推进,两项子系统建成使用,有效探索了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的融合运用,统计信息共享水平明显提升。
问题七:关于统计工作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不到位。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大战略行动”和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开展监测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会同省相关单位,有序推进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农业产值核算,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统计监测,持续做好乡村振兴统计服务工作,强化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统计服务。三是认真开展大数据统计监测,推动贵州大数据产业统计核算体系课题研究成果转化运用。四是编制2018年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整改成效: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全省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有序推进,强化了统计服务乡村振兴力度,大数据产业核算体系研究和生态系统统计工作扎实有效。
问题八:关于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时间滞后,近三年未专题督查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整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新修订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中共贵州省统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贵州省统计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要点,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印发《贵州省统计局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促检查方案》,2020年11月对全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整改成效:进一步压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明显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更加有力有效。
问题九:关于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普遍走访谈话、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集体研判方式深入调查,分管局领导、局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有关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全局党员、干部思想情况核实、审查。三是由专人负责对有关党员、干部进行持续跟踪教育。
整改成效: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履行监督职责更加高效,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和常态化,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通过严肃批评教育,相关党员、干部反省深刻,认识到位,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形成了警醒作用。
问题十: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省统计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二是对全省统计部门1494台计算机更新安装杀毒软件,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加固,强化网络安全管理。
整改成效:省统计局计算机网络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得到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统计专网及统计数据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降低。
问题十一:关于2020年党组未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2017年和2019年未传达学习国务院和全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局党组会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管理,确保中央、省委精神和决策部署及时有效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二是建立台账,闭环式管理,跟踪评估落实效果。
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了局党组会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加强了中央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会议精神、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及时传达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闭环式管理。
问题十二: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省统计局党组组成检查组,对下属单位超额领取目标奖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清退超额领取的目标绩效奖。局党组书记对分管局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事业单位全体同志开展集体约谈。二是修订完善《贵州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党政联席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实施《贵州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局党组督促民调中心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三是局党组书记主持开展党风廉政集体谈话,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出现问题要加强督促指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红脸出汗;要求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整改成效:一是下属单位超额领取目标绩效奖全部清退完毕,通过有针对性开展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提高了对违规领取奖金产生不良影响的认识,对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增强了思想认识。二是修订完善了事业单位相关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得到进一步加强,强化了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
问题十三:关于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重视不够、宣传培训督促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把贯彻落实好“两项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如实报告率作为重要工作。二是对2020年度个人事项集中填报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对填报个人事项工作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教育培训、亲自督促推进。三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了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宣传培训,提高了对个人事项填报事关对党忠诚的重要性认识;二是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查核一致率达到100%,全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问题十四:关于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对自称其患“肺癌”的同志,局党组责成机关纪委组成调查组,到成都、重庆实地调查该同志患病情况。局党组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经调查核实,给予该同志留党察看二年、降级处分。二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专题警示教育大会,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机关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整改成效:对涉事人员进行了认真核实和严肃处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镜、以案为鉴,强化了对全局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作用,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问题十五: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全局自觉支持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坚决配合监督,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督导检查、约谈提醒、谈话函询、警示教育、追责问责等,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整改成效:进一步积极主动和配合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形成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问题十六: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在职干部提升研究生学历及职称奖励或补助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贵州省统计局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取消提升学历报销部分学费或通过职称考试发放奖励的相关条款。二是对2017年至2019年12名在职干部提升学历报销部分学费或通过职称考试发放奖励予以清退。
整改成效:进一步扎牢了制度笼子,对发放津贴补贴实现了有规可依、有规必依,并且积极清退相关费用。
问题十七: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省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防范财务风险。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指出的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要求明确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直接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管理行为,厉行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月公布各处室、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按季公布办公用品和信息化产品采购情况。三是修订完善《贵州省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采购工作组织领导,明确采购限额标准,规范采购方式选择和采购流程。
整改成效:财务纪律意识明显强化,财务管理能力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更加合理,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群众监督更为有力。
问题十八:关于会议整合优化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进一步规范组织程序和工作秩序,按要求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整改成效:深刻认识到了精简会议的重要性,促进会前准备更加充分、会议组织更加合理、会议效果明显提升。
问题十九: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印发《中共贵州省统计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共贵州省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列出具体清单,作动态调整并长期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充分讨论协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决定事项及时编发会议纪要。
整改成效:局党组会议的职责及议事范围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执行更加严格,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更加有力、规范,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凸显。
问题二十: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中共贵州省统计局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循“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方针,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二是自我批评开门见山,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防止以讲道理代替摆问题,以班子问题、下级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三是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坚决杜绝以提希望或建议代替点问题。
整改成效: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更加严肃规范,确保民主生活会既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又有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的真情,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问题二十一:关于组织生活会平淡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下发《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对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流程、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党支部严肃规范开好组织生活会。二是督促局党组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严格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整改成效:进一步发挥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督促指导作用,推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确保组织生活会不得走过场、不得流于形式,进一步提升支部标准化建设。
问题二十二:关于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及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的规定。二是严格按照省直机关工委要求,局机关党委对机关各支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考核,并下发检查通报。三是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对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各党支部反馈检查意见,跟进督促指导并抓好整改落实。四是严肃支部组织生活,要求各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抓好换届选举、支委补选等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主题党日、支部书记上党课等活动,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发展党员。
整改成效:提升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经组织逐项验收,机关10个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达标验收评分均超过90分。
问题二十三:关于个别干部挂职锻炼存在混基层经历现象,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贵州省挂职干部管理办法》,加强对现有选派挂职干部的管理。对挂职锻炼同志存在混基层经历现象,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其挂职经历不予认定。二是严格执行《中共贵州省统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拟在2021年底前完成全局干部人事档案复查工作。
整改成效:对挂职干部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的规定执行更加严格,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局党组对一名干部挂职经历、一名干部党员身份不予认定,起到了正风肃纪的作用。
问题二十四:关于制发公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规范党组会议纪要版式。二是制定《贵州省统计局开展“零差错”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紧紧围绕文稿服务零差错、公文办理零差错、数据提供零差错、综合保障零差错开展监督。
整改成效:党组会议纪要更加规范;通过开展公文“零差错”活动,压实了各环节、各处室的公文处理责任,提高了全局公文制发规范化水平。
问题二十五:关于督查督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贵州省统计局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修订)》,推动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二是制定印发《贵州省统计局重大事项督查督办二级目标动态考核评分制度(试行)》,规定每季度次月15号前(第四季度为12月15日前)通报工作进展,确保“有交必办、有办必果、有果必报”。
整改成效: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得到强化,优化了二级目标考核方案、强化结果运用,2020年局机关二级目标考核工作中,考核导向作用进一步显现。
问题二十六:关于存在局机关占用下属单位人员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省委编办成立调研组到我局开展机构编制有关情况调研,分管局领导与人事部门将巡视反馈问题与调研组进行深入探讨,提出下一步加强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培养的意见建议。二是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上就制定相关制度和对局机关工作的人员下一步调整情况进行了务虚讨论。
整改成效:加强与省委编办的沟通探讨,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措施,局党组将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调整下属事业单位在局机关工作的人员,确保干部培养管理更加规范合理。
问题二十七:关于服务的意识和水平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和人事工作等,分管局领导组织召开会议,要求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二是通过填写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多渠道征求全局干部职工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向干部职工做好解释,强化服务。
整改成效:人事处、办公室、财务处提高了对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其工作满意度得到提高。
问题二十八:关于有关年份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党组主要领导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及整改清单等未涉及抓巡视整改的相关内容,未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召开8次党组会或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带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三是局党组制定印发《中共贵州省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56个整改措施均明确局党组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切实履行分管负责人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巡视整改落地落实落细。四是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分别将巡视整改工作情况作为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认真梳理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五是明确要求局班子成员将抓巡视整改相关内容纳入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整改成效:抓巡视整改责任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书记切实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切实履行分管负责人的职责,各项巡视问题扎实整改、落地见效,推动将巡视整改内容制度化、常态化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切实促进巡视整改成果转化。
问题二十九:关于对公务接待、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等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带头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要求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二是修订完善《贵州省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贵州省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贵州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办法》《贵州省统计局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三是按季度公布加班用餐、办公用品采购等情况,严格管控费用。
整改成效:局党组带头垂范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党员干部制度意识进一步加强,制度的权威性更加牢固,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扎牢了制度笼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86892136;电子邮箱gzstjj@g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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