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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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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黔统办字〔2021〕47号

各市(州)统计局,各县(市、区、特区)统计局,贵安新区统计中心:

    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的规定,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即将开展,此次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新一轮的抽样调查。本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在全省共抽中9个市(州),87个县(市、区、特区)、394个村(居委会)、1892个调查小区,样本规模约4.4万人,抽样比约为1‰。为做好该项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做好数据采集设备的调配。各级统计局要按照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做好入户调查电子采集设备的统筹调配,确保设备到位,能够正常使用。

    (二)做好调查员选聘和培训工作。调查员的选聘和培训,是保证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要选聘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担任调查员。要做好业务培训工作,保障培训时间和内容,尽量减少培训层次,提高培训效果。

    基层统计机构要加强对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的工作考核和业务指导,及时更换不称职的“两员”,对业务不熟练的要再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与调查对象的沟通能力。未参加人口变动调查培训的人员不得担任培训教员也不得担任调查员。

    二、精心组织现场调查

    要以查准总人口,防止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漏报为重点,切实做好现场登记、核查工作。各级统计机构要认真总结第七次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出生核查等工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调查员入户调查管理,督促调查员切实做到入户登记、准确填写调查项目,要强化业务指导,充分利用数据管理平台对数据质量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调查员核查,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及抽中调查点所在县级统计机构要对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规范调查各个环节流程,确保在调查过程中做到标准统一、上下一致;要扎实做好调查的监督管理,要建立领导责任制;要层层抓好调查任务落实,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二)依法开展调查。各级统计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依法组织调查工作,严肃现场登记纪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伪造、篡改、虚报、瞒报调查数据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级统计机构要把提高调查源头数据质量作为人口变动调查工作的重点任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协调解决调查中出现的各种重大问题,夯实调查源头的数据质量。

(四)做好服务保障。各级统计机构要保障人口变动调查工作必要的人员和经费;要主动做好调查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要督促、检查、落实好调查员的补贴和报酬,为调查顺利开展提供必要保障。

附件:1.贵州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责任制

          2.贵州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

                            贵州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贵州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责任制

为准确、及时地掌握全国及各省人口变动以及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反映人口总量及结构的变化,为政府准确判断人口发展形势,制定和调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提供依据,国家统计局制定了《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为贯彻实施好此项调查制度,取得高质量的调查数据,特制定《贵州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责任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查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各抽中县(市、区、特区)统计局对市(州)统计局负责,各市(州)统计局对省统计局负责。各抽中县(市、区、特区)统计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调查,将调查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要加强调查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及时解决调查工作出现的问题,确保调查按调查方案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顺利进行。

二、加强现场督导检查

在住房摸底核实和入户登记期间,各市(州)和抽中县(市、区、特区)统计局都要深入基层和现场,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调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调查登记一次成功。

三、做好调查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要落实调查员工作责任制,做好调查员的选调和培训,坚持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

四、坚持依法调查,确保数据质量

调查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独立行使调查权和报告权,坚持实事求是,排除干扰,保证调查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

五、严明奖惩制度

各抽中县统计局要建立奖惩制度,实行调查工作质量和调查员报酬挂钩的激励机制。对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推诿搪塞等影响调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的,伪造、篡改调查资料的,编造虚假调查资料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2

《贵州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好《贵州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责任制》,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方式

《贵州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责任制》考评对象为抽中市、县两级统计部门相关专业,实行分级考核。省对市、州统计部门相关专业直接考评,各市、州负责对抽中县的考核评比工作,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市、县两级单位由省统一通报表扬。

二、优秀名额分配

省对市、州考核优秀名额为40%,各市、州按每个考核年度抽中县(区、市、特区)数量25%的比例评选优秀。

三、考评计分办法

(一)对市州的考评

⒈组织指导工作30分。

省局以各地按要求上报资料情况、参加省级培训情况、调查各阶段工作情况、工作安排布置情况等方面对市州组织指导工作进行考核评分。不按时上报迟报1天扣5分,完成工作要求出现差错等酌情计分。

⒉调查数据质量40分。

省局质量抽查组将按一定比例的抽取县(市、区、特区)中的调查小区,作为综合评价人口变动调查各阶段工作以及数据质量的依据。此外,还将组织人员对市州的调查数据进行评估,评定数据质量。

⒊社区表布置审核上报30分。

完成社区表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出现差错酌情计分。迟报1天内扣10分,迟报2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二)对县市的考评

市、州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各项工作内容(组织领导、调查前期准备、调查登记阶段以及调查数据质量、调查员队伍的管理等)对各抽中县进行具体的考核评比工作。考核评比的重点是调查的数据质量和资料质量。考评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四、奖惩办法

省统计局将对评选出的优秀市州和县市进行通报表彰。对于人为干扰调查,擅自编填调查表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调查数据失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表: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责任制县级考评内容

附表

《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责任制》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分    值

(100分)

组织领导

局长或分管局长亲自抓

5

调查员责任制的建立、调查员队伍的管理

5

深入基层检查指导

10

调查前期工作

电子采集设备的准备

5

调查摸底

5

调查小区图的准备及绘制

5

参加省级培训及县级培训的开展情况

5

调查阶段工作

调查登记工作

10

调查复查工作

5

社区表录入工作

5

调查登记、社区表的数据质量

30

调查后期工作

资料上报验收

5

调查工作总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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