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力推动统计部门法治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统计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列为局党组(扩大)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局长办公会的重要学习内容。印发《省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黔统字〔2022〕3号),推动省市县三级统计局深入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
(二)持续强化对统计法治工作的谋划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省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2022年度述法工作报告。成立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领导小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对全省统计法治重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召开2022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省统计法治工作。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围绕中央《监督意见》提出的5大任务,结合贵州统计工作实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时制定印发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四)积极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印发《贵州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38项整改措施,组织统计系统做好整改工作,并按要求向国家统计局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
(五)着力压实统计部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压紧压实各级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职责,推动全省各级统计局向上一级统计局报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年度工作报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二、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扎实推进统计执法规范化。印发统计执法检查组工作规定、执法文书式样和要求、使用指南等制度文件,进一步严格统计执法检查流程、规范统计执法文书。组织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清理工作。组织开展2020—2022年度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二)健全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印发《贵州省统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贵州省统计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压紧压实各级统计部门执法检查责任,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三)切实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经省委编办批复同意,省统计局增设统计执法监督处。组织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培训、全省首次申领统计执法证人员统计法治及执法专题培训,着力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四)持续推进以案说法教育。召开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约谈会,通报有关地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组织召开全省统计部门警示教育会。
三、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一)及时制定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突出服务大局,面向重点普法对象,创新普法方式,制定印发《2022年贵州省统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贵州省统计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二)大力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印发《关于加强统计法及相关统计知识教育培训的通知》,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常态化。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贵州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专题示范培训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和能力水平。
(三)持续推动将统计法律知识纳入各类统计培训必训内容。贯彻落实《贵州省统计局机关日常学法守法用法制度(试行)》,在省统计局业务培训会上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在2022年度统计系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业务骨干培训班暨市县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培训班、全省统计系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视频培训班等开展法治培训,不断提高统计系统干部法治意识。
(四)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制作的《统计数据岂能“估一下”》法治动漫微视频,被国家统计局评为全国统计法治宣传优秀作品。
(五)认真组织开展日常普法宣传。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将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贯彻和运用到统计调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
四、切实强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着力加强涉外调查审批、监管。严格落实《涉外调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涉外调查审批,2022年开展涉外调查审批3次,为2家涉外调查资格企业办理延期,1家涉外调查资格企业办理变更。对我省全部5家具有涉外调查资格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强化涉外调查监管。
(二)加强统计信用管理。在省统计局官方网站设立严重失信企业公示专栏和行政处罚信息专栏,依法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统计行政处罚信息。指导、配合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三)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与省政务服务中心签订“2+2”改革授权委托书,进一步完善确认“一窗通办”“全程网办”事项清单,明确政务服务专职责任人。
2023年,省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