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本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本部门现有行政执法主体数量1个,行政执法主体名称为“贵州省统计局”。
二、本部门执法力量情况
本部门下设统计执法监督处,具体负责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44名,其中,有15名是2023年新考取行政执法证。
三、统计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2023年,本部门采取现场检查等形式,全年累计完成行政执法检查1600余家(个),其中,“双随机”抽查36家。
四、行政处罚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40件,均是一般程序案件,处以警告80家、警告并罚款160家。2023年申请强制执行案件7件。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被纠错及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五、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受理并办结涉外调查资格认定事项1件。
六、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未收到投诉、举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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