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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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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贵州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要求,全力推动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完成。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学习研讨,组织机关各处室、党支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进行学习。组织处级干部进行述德述职述廉述法暨测评。

(二)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印发《贵州省统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教育的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党纪教育,不断提升机关干部遵规守法意识。

二、扎实部署全年法治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加强对全省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重点环节,研究部署省级统计督察、重点执法检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等重大法治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督促抓好落实。

(二)强化任务部署。制定印发《贵州省统计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贵州省统计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动统计普法有机融入统计工作全过程。制定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县级统计执法全覆盖的通知》,组织全省统计部门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职能,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三、全力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一)及时动员部署。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改统计法。9月2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第一时间对新修改统计法传达学习。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组织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紧密结合业务调研、专业培训、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嵌入式对机关、企业等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传。结合贵州省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等,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面向全省统计系统举办“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征文活动。赴黔东南州榕江县送法进机关、进企业,开展现场宣传。

(三)聚焦“关键少数”开展专题培训。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举办“依法统计专题研讨班”。邀请国家统计局领导同志在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作防治统计造假专题辅导,有力推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四)强化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报近年来督察检查中发现和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报统计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四、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责

(一)精心组织省级统计督察。督促2023年接受督察的安顺市、黔南州和黔东南州按要求完成整改。健全完善省级统计督察制度体系,组建4个督察组,对省水利厅、铜仁市、毕节市、黔东南州开展实地督察。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向被督察部门和地区反馈督察意见。

(二)持续推进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办国家统计局转交转办、群众举报、部门移送等统计违纪违法线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规范开展行政检查有关要求,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有力提升贯通协同效能。与省纪委省监委、省委巡视办召开联席会议,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进一步强化监督信息共用、监督成果共享。向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提供有关情况,配合开展巡视监督和审计监督。

(四)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各级统计部门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全省统计系统45人成绩合格并取得统计执法证。严格落实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抽调基层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组织的督察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2025年,省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决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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