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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2017年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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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6〕43号)精神,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2017年,检查单位100个,抽查频次6次,采用随机抽查的比例100%,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任务建立及分派

由“双随机”工作牵头人员从“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上抽取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将人员编组,把任务分派到各小组执行。

三、随机抽查事项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四、抽查范围、时间和内容

(一)随机抽查范围。以全省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作为“双随机”检查对象。从开阳县、仁怀市、玉屏县、威宁县、贵定县和龙里县等6个市县的直报单位中抽取。

(二)随机抽查时间。计划从2017年2月15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按季度随机抽取进行检查。

(三)执法检查内容。工业单位主要检查“主营业务收入”和“工业总产值”;建筑业单位主要检查“主营业务收入”和“建筑业总产值”;批发和零售业单位主要检查“主营业务收入”和“商品销售额”;住宿和餐饮业单位主要检查“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额”;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主要检查“本年完成投资”和“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服务业单位主要检查“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单位主要检查“本年完成投资”和“本月完成投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各检查小组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组织部署,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时限要求。各组要按照计划时间完成检查任务,检查结束后及时提交检查情况报告。

(三)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对抽查单位数据核实情况,将反馈相关专业处室。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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