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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统计局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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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全省统计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绩、迈上了新台阶。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强化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统计服务下基层”专项行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帮助基层解决问题139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走深走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召开局党组会36,及时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等重大事项,议定事项161件并全程督促检查,办理落实率达100%。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与市(州)统计局及基层党支部联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与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统计部门“零物质”交往,动态完善干部廉政档案,组织预防提醒谈话218人次。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省统计局40岁以下领导干部占32.5%。对市(州)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任免意见15人次。

二、坚决抓好贯彻执行,有序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谋划部署主动高效。起草《关于国家统计督察有关情况的报告》等材料并及时呈报省委、省政府。提请省级层面成立领导小组,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配合支持统计督察工作纳入重大议事日程,推动各级各部门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服务保障积极有力。抽调精干力量参与服务保障,收集整理督察有关文件资料,代拟起草文字材料。制定实施服务方案,积极配合国家统计督察,得到督察组高度肯定。督察组初步反馈意见后,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三、狠抓统计数据质量,扎实开展各项普查调查工作

各项常规统计调查有序开展。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强化联网直报工作管理,扎实抓好基本单位、工业、能源、投资、商贸、劳动工资、社科文、农业、服务业等各项常规统计调查。认真做好群众安全感等重大专项调查。人口普查后续工作扎实推进召开贵州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主要普查数据,完成省市县三级历史数据修订。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进一步强化修订《贵州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2021)》,全流程管控数据质量,确保客观真实反映发展实绩。全年4次开展“统计服务下基层”专项行动,深入基层核查数据质量,共核查企业(项目)1.2万余次。

四、强化向下统计服务,持续提高基层统计调查能力

“三个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开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专项行动、“统计服务下基层”专项行动,基层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统计现代化建设试点,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搭建“双基”交流平台。基本单位名录管理不断加强全年单位维护量达到6.7万个,更新维护单位信息1.4万条。审核各地申报一套表单位8202家,审核证明材料3.5,国家统计局审核申报单位通过率达到99.9%利用税务、市场监管、民政、人社、编办等部门资料,开展企业(单位)信息比对专项行动2次,比对信息2.7万条。市(州)统计业务评价继续深化。完善市(州)统计业务评价办法,量化评价各地统计工作成效,促进市(州)统计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开展“统计系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工作”问卷调查,聚焦基层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培训。

五、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

印发实施“十四五”统计发展规划围绕“数据质量持续提高、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统计能力明显增强、统计服务优质高效、法治监督有力有效”五大目标,提出“六大体系”20项主要任务,有力推进贵州统计现代化改革。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持续深化。巩固省市县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完善贵安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开展绿色经济、旅游及相关产业等7个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编制完成2019年全省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利用国土、水利、林业、生态环保等部门资料,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制定《贵州省统计局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出台落实国家统计局服务零售额试点测算方案。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改革。将农业统计联网直报由县级下沉到乡镇级。开展村级“一张表”改革试点。推进企业基础研究经费统计方法改革试填试报。加强节能降耗统计;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研究,试算全省全社会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量。加快完善地方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十大工业产业、大数据及相关产业、新经济、民营经济、妇儿两纲、青年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统计监测。创新建立省级开发区统计监测制度,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网直报工作。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报请国家统计局审批项目7项,审批省级部门调查项目20余项。

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全力以赴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积极主动服务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研究制定“四化”和“强省会”统计服务方案。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抓手,省统计局班子成员分别领题,强化与国资委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调研,掌握第一手信息,完成选题32个。《贵州省白酒产业发展调查研究报告》等成果,获国家领导人、省领导的批示。持续提升统计分析能力深入开展“三位一体”预测预判预警统计监测,邀请发改、工信、财政等省直部门(单位)召开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8次。召开市(州)各类经济运行分析会超过20次,举办“企业高管谈经济”座谈3期。全年向省委、省政府呈报分析材料261篇,立项《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指数研究》等重点科研课题5个。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配合制定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开展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按季开展市县绩效评价监测和结果分析。加强统计宣传和舆情监测。按季度发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制作“新中国第一部地方性统计法规——《贵州省统计管理试行条例》诞生记”纪录片。借助“两微一端”发布统计信息203篇,办理网民留言120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1件,满意度达100%。

七、坚持依法依规统计,持续有效防范惩治统计造假

统计法治制度不断完善完善执法检查制度机制,规范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工作,推动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合力。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警示教育明显加强在统计系统内通报14个县(市、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省政府通报2020年国家统计局直查案件情况,对问题突出的部分地区政府和部门有关负责人员开展约谈。统计执法检查更加有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组织3次大规模统计执法检查,省级组织检查1142家单位。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相关责任人员

八、融汇外力提升能力,持续增强统计内生动力

稳步推进经济运行领导驾驶舱建设与省大数据局联合,建设贵州省经济运行领导驾驶舱服务系统,整合各方面数据资源,建设智能化操作服务平台。持续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推进“数智云”建设,完善统计事务监管系统,实现省统计局机关“人、财、物、数”流程化、台账化监管,统计专网实现横向与政务外网联通,纵向延伸至乡村。强化统计资料管理,编目统计图书5466册,数量居全国第2位。宏观经济数据库作用持续发挥,整合汇聚数据64万笔。注重培养造就高素质统计专业人才队伍。按照有关职称评审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展贵州省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客观、公正评价统计专业人员能力和水平,全省共6人通过评审,具备了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加强统计学会工作。完成贵州省统计学会换届选举,组建统计专家学术委员会,开展优秀统计分析评选活动,促进全省统计科研、学术交流、统计发展等工作。推进大数据统计学院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推进大数据统计学院建设并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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