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统计局的悉心指导下,贵州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服务主战略主定位,坚持“一引领、三突破”工作思路,围绕中心强化统计服务,聚焦统计现代化推动改革创新,上下同心狠抓数据质量,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是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开展专题辅导和集中研讨,讲授专题党课,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心见行。指导市县统计局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深化调查研究,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持续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运用。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五个牢牢把握”要求,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落实活动,制定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省统计系统落地见效。三是着力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四个一”党支部建设,开展“两强两最两高”活动,打造“一组织一品牌、一支部一亮点”品牌集群,省统计局机关党建工作被评为“好”的等次。四是持续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政治监督,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党内政治生态研判等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经常性组织警示教育,对“关键少数”开展约谈。五是推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同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扎实抓好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专题会议定事项贯彻落实,在抓落实中检验作风,推进“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实现了新突破。
一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核实核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数据,要求客观真实报送数据,组织相关市(州)统计局对所辖县(市、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二是着力提高统计督察效能。配合国家统计局对我省开展专项统计督察,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开展首次省级统计督察工作。三是持续强化统计法制体系建设。印发实施《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系列制度。与省纪委省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省委宣传部等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的贯通协同。四是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生态环境。省市县围绕统计法颁布40周年组织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依法统计专题研讨班”,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配合省纪委省监委将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纳入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宣传片,有关案例分析材料纳入主题教育负面案例汇编,有效推动了各地各部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统筹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应统尽统摸清全省经济家底。一是组建强有力的领导体系。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成立以分管省领导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对普查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及时研究部署五经普工作。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全部组建普查机构,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全力做好普查保障。坚持选调为主、选聘为辅,选调选聘普查“两员”。做好普查经费保障,出台普查登记工作方案和预防风险工作预案,及时发放普查物资。三是扎实开展综合业务试点。在黔南州龙里县开展省级综合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四是“地毯式”开展单位清查。多部门协作,对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行政记录信息进行清洗和识别,对全省清查对象进行全面清查。五是广泛开展普查登记动员。分管省领导亲临普查登记一线调研指导,鼓励普查人员认真开展登记工作,要求普查对象积极配合填报数据。举办五经普系列宣传活动,全方位做好普查宣传动员。统筹推进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一是建立重点领域统计监测体系。围绕服务新型工业化,探索开展“六大产业基地”发展监测。围绕服务新型城镇化,跟踪监测城建项目建设情况。围绕服务农业现代化,持续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监测,探索开展全省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围绕服务旅游产业化开展相关统计监测。深化长江经济带发展、省级开发区、县域经济等统计监测。制定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方案,建立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统计监测制度。二是多层次、全方位分析研判经济形势。召开部门座谈会、市(州)经济运行分析会和“企业高管谈经济”座谈会,深入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剖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三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大兴调查研究,认真遴选课题深入开展调研,高质量撰写调研报告,其中,《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阶段性特征研究》获评2023年度贵州省优秀改革课题。四是做好对外宣传服务。通过召开主要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在省统计局官网、“数说黔景”微信公众号发布统计数据等方式,及时发布解读主要经济指标和统计数据。抓好网民留言受理工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等,及时回应群众对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的关切和需求。积极助推平安贵州建设。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面向省市县三级统计部门、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抓好贵州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等。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积极争取国家统计局出台《支持贵州省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深化统计改革创新的行动方案》,配套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细化工作举措,清单式、台账化推进落实。二是持续巩固GDP统一核算改革成果。高质量完成省市县三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完成2022年全省GDP年报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三是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取得突破。制定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方案,探索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工作。四是深化碳排放统计核算。有序推进全省能源活动碳排放统计核算。五是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在2023年全省数字化办公效能评估中,贵州省统计局获评“优秀”等次。
一是部门联动协作常态高效。会同省纪委省监委开展统计专项监督。省委组织部将防治统计造假作为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配合省考核办开展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加强与省税务局、省工商联等部门协作配合,探索建立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机制。二是部门数据共享更加标准便捷。联合省民政厅、省大数据局印发《贵州省行政区域地址名称代码编制规范(试行)》,为数据贯通回流创造条件。建立涉村(社区)数据指标库,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资料共享更加便捷。三是部门统计工作规范严谨。持续强化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化审批,完成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申报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聚焦市、县、乡村、企业四个层级,因地制宜推动统计基层基础能力提升。一是以业务工作评价为抓手提升市(州)统计能力。持续开展年度市(州)统计局统计业务工作评价,促进市(州)统计局业务能力提升。二是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提升县级统计能力。制定《贵州省县级统计局基层基础建设指导标准(2023)》,举办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培训班,持续巩固县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果。三是以基础数据“一张表”改革为抓手提升乡村统计能力。深化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统计改革,基本建成覆盖全省乡村两级的“一张表”统计业务体系,实现乡村两级统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和动态维护。四是以电子统计台账管理为抓手提升企业统计质量。探索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生产效率,以信息化手段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同时,各市县两级统计工作,省统计局机关政务服务、财务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后勤保障、工青妇、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参与河(湖)长制、林长制等工作都取得积极成效。
2024年,贵州省统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各项决策部署,挺膺担当、赓续前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的统计新篇章,为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坚实统计保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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