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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经济动态第24期 息烽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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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物质装备条件,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业主体的基地五种类型,在带动农业产业特色、推动农业产业化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深入了解息烽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10月8日至15日,息烽县组织专业人员对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进行核实,对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全县近三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近年来,息烽县充分运用农村“三变”改革的思路,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大力推进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品质化发展,引进贵阳河申、贵州名瑞园、贵州中康、贵州云帆、堡润原、幸福果业等企业,形成了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三季度末,全县农业经营主体共1186家,比2019年末的864家增加322家,增长37.27%,其中:家庭农场425家,比2019年末的163家增加262家,增长160.74%;种养殖大户334家,比2019年末的273家增加61家,增长22.34%;合作社203家,比2019年末的233家减少30家,下降12.88%;农业企业224家,比2019年末的195家增加29家,增长14.87%。全县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7家,其中种植业14家,养殖业13家。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投入力度增强,为发展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农业经营主体总投入资金5.2亿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35.77%,其中:农业经营主体自有资金投入3.9亿元,增长30%;金融资金投入0.2亿元,增长37.2%。资金投入力度较大的是农业企业,投入资金3.6亿元,增长45%;其次是家庭农场,投入资金0.74亿元,增长23%;再次是合作社,投入资金0.54亿元,增长44%。

(二)经营收入增长较快,带动能力初显。2021年前三季度,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收入5亿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15%,带动1.7万户农户发展生产,增长51%;带动农户创收2.1亿元,增长40%。从农业经营主体分类情况来看,2021年前三季度,家庭农场经营收入增长最快,实现经营收入1.8亿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85%;农业企业实现经营收入3.2亿元,增长33%;种养大户实现收入0.98亿元,增长31%。从带动农户创收情况看,带动农户创收增长较大的是种养大户,比2019年同期增长84.44%;农业企业带动农户创收增长42.22%,合作社带动农户创收增长26.67%。

(三)引进培育力度增大,农产品加工取得新突破。积极引进培育愈元堂、睿锦坊、贵州红岩生态葡萄酒业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目前,全县登记在册农产品加工企业69家,比2019年增长38%,其中: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38家,占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比重为55%;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31家,占比为45%。

(四)农业经营主体产品丰富,品牌逐步形成。目前,农业经营主体主要生产百香果、刺梨、猕猴桃、李子、葡萄、蔬菜、肉鸡、鸡蛋、鱼等鲜活产品,还包括辣子鸡、米、油等农产品加工产品。近几年来,农业经营主体注重品牌培育,截至目前已培育6个产品(红岩葡萄、中康猕猴桃、幸福果业葡萄、息烽刺梨、云帆现代公司葡萄、坝上吉桃)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有机认证3个(花仙谷公司茶叶、玫瑰花、猕猴桃),获得地理标志认证2个(红岩葡萄、西山贡米)、新增“息烽虫茶”“息烽西山贡米”“息烽猕猴桃”“息烽吊瓜子”四个地理标志注册商标项目培育,打造以息烽猕猴桃、葡萄、吊瓜等优势产业为主导,辐射带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形成集聚特色的息烽名牌产业。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经营规模增长回缩,生产经营投入不足。2019年以来,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虽然得到大幅增长,但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规模却呈现回缩趋势,提高经营能力成为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发展趋势,但仍然存在过度扩大规模,经营能力提升不足等问题。从资金投向来看,目前农业经营主体用于扩大规模的投资占总投资的40%,比2019年同期减少6.98%;用于提高生产经营能力的投资占15.1%,增长51%;用于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投入占44.9%,下降4.47%。

(二)经营主体缺乏资金,抗风险能力弱。目前息烽县有3家经营主体拖欠土地流转费370余万元,经营主体因为融资难等,缺乏投入资金,导致产业发展阻力大,拖欠土地流转费成为阻碍主体产业发展的问题。有100家农业经营主体有贷款需求,贷款需求3375万元,仅有4家贷款申请通过已放款,授信通过率仅3%,放贷金额120万元,仅占总贷款需求的3.5%。并且,经营主体贷款的方式都是由主体的法人或负责人利用个人信用贷款,针对农业的贷款产品少,产品研发创新不足,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方式担一,政策性担保融资作用有限,农业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生物资产、地上附着物权属登记、价值评估、交易市场还没有形成,导致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度大,融资金额少。

(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劳动力依赖程度高。息烽县224家农业企业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仅10家,大多属于单一的农产品生产型企业,田间智能化设施投入不足、对传统劳动力的依赖程序高,导致产品成本较高,市场竞争力不足。

四、加大培育发展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一)紧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是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健全资金、技术、信息、品牌等资源要素共享机制,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融通发展,探索农村规模经营新模式,进一步完善落实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整合农业企业资源,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到全省发展农产品专业基地,加快培育引进一批主业突出、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示范引领带动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二是支持引导农业企业强强联合。加强同业整合、兼并重组,建立农业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具有完整产业链、较强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标杆型领军龙头企业。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县外优强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壮大本土龙头企业,着力培育20家主业突出、成长性好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三是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合作社创建联合社。发展一批县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全面提高运行质量和效能。完善家庭农场风险保障机制和农场主培训制度,因地制宜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县级上以示范性家庭农场,支持星级家庭农场承担适合的农业项目。

(二)完善金融服务政策,盘活新型村集体经济。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产权综合服务体系,盘活村级集体资产。扶持农村集体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重点扶持加工制造、民族手工艺产品加工、特色食品生产、科技创新、软件开发、创意设计等六个省级重点扶持行业和旅行社及相关产业(含观光农业)、居民服务业两个县级重点行业。驻县金融机构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支持。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政府帮扶等资金,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脱贫成果等多种形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果园、水面养殖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鼓励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三)持续优化利益联结机制,促农增收。一是持续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开展土地流转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对流入方进行事先评估,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加工、产销对接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积极推进土地流转规范化。经营主体租用农户承包地标准合同文本,规范经营主体租金支取,保障农户获得合理的租金收入,如贵州三友公司租用农户承包地发展吊瓜产业。三是发挥好“专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由合作社采取统一技术、统一品种、统一提供耕、种、管理社会化服务,保底+市场浮动价收购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发展相关产业增加农户收入。如九庄纸房贡米合作社发展优质大米产业。四是完善利益联结“反租倒包”带动农户发展。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集中连片发展产业后,将集中流转的土地划分为适应家庭作业的单元,将耕、种、管、收等作业打包承包给农户,并将农户劳动与产出挂钩,提高农户参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如黔娄鑫发展的吊瓜产业。五是农户通过培训后以劳动力入股参与产业发展。如中康公司切实加强农户技能培训,提高农户猕猴桃田间管理能力,与农户签订劳动入股合同,将猕猴桃划片给农户合作入股,采取按天结算基本工资,按最终亩产出二次分红的方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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