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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体育产业总规模与增加值数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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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省体育产业总规模与增加值数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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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2021年全体育产业总规(总产出)301.93亿元,同比增长11.1%(未扣除价格因素,下同);增加值为124.25亿元,同比增长10.5%。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0.64%。  

从内部构成看,体育服务业增加值119.81亿元,占全省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96.4%,占比较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增加值3.96亿元,占全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2%,占比较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增加值0.48亿元,占全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0.4%,占比较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从增长速度看,除体育健身休闲活动和体育经纪与代理、广告与会展、表演与设计服务较上年有所下降,其他业态均呈增长态势。其中,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增加值增长29.8%,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增加值增长29.7%,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增加值增长19.9%,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出租与贸易代理增加值增长19.1%,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增加值增长16.9%。

                                                                         贵州省体育局                  贵州省统计局

                                                                                                                                        2023年3月15


附注

1.指标解释

体育产业总产出,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体育货物和服务的价值。

体育产业增加值,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进行体育产业生产活动而创造的增加值。

常住单位指在我省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

生产是指在机构单位负责、控制和管理下,利用劳动和资本等要素,创造新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

2.核算分类

体育产业核算分类采用《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派生分类,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符合体育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体育产业核算采用两级核算分类。第一级分类按照活动特点分为体育用品和相关产品制造业,体育场地设施建筑业和体育服务业三大类。第二级分类是在第一级分类的基础上,细化为178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

3.核算方法及数据来源

体育产业总产出和增加值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核算。

核算所需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三大部分。一是普查资料和专项调查资料,包括全国经济普查资料、贵州省体育产业专项调查资料等;二是省统计局统计资料,包括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有关专业统计年报资料等;三是行政管理资料,如省体育局的部门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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