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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4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贵州省统计局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10月29日
2024年,贵州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投入强度持续提升。全省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31.1亿元,比上年增加19.7亿元,增长9.3%;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为1.02%,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46.8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省基础研究经费20.4亿元,比上年增长5.4%;应用研究经费27.2亿元,增长31.8%;试验发展经费183.4亿元,增长7.1%。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8.8%、11.8%和79.4%。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81.1亿元,比上年增长9.1%;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19.6亿元,增长10.9%;高等学校经费26.9亿元,增长6.5%;其他主体经费3.5亿元,增长46.2%。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78.4%、8.5%和11.6%。
分产业部门看,高技术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38.4亿元,比上年增长15.5%;投入强度(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87%,比上年提高0.68个百分点。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制造业、采矿业经费投入强度分别为1.37%和1.24%(详见附表1)。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十亿元的市(州)有4个,分别为贵阳市(124.0亿元)、遵义市(30.2亿元)、六盘水市(21.9亿元)和黔南州(11.0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州)有2个,分别为贵阳市(2.15%)和六盘水市(1.28%)(详见附表2)。
附表1
2024年分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
行业 |
R&D经费 (亿元) |
R&D经费投入强度(%) |
|
总计 |
133.6 |
1.19 |
|
采矿业 |
12.8 |
1.24 |
|
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11.5 |
1.38 |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0.2 |
0.64 |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0.7 |
0.47 |
|
制造业 |
108.8 |
1.37 |
|
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 |
1.6 |
0.52 |
|
食品制造业 |
1.8 |
1.50 |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8.6 |
0.61 |
|
烟草制品业 |
0.9 |
0.18 |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0.4 |
1.35 |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0.2 |
1.20 |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0.2 |
0.72 |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1.1 |
1.21 |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0.8 |
1.34 |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2.2 |
2.39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2.2 |
1.31 |
|
医药制造业 |
5.2 |
2.11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2.9 |
1.75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5.3 |
1.13 |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3.6 |
1.14 |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5.6 |
1.37 |
|
金属制品业 |
2.9 |
1.58 |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2.2 |
2.74 |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1.5 |
2.35 |
|
汽车制造业 |
2.2 |
0.99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8.7 |
2.27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0.5 |
3.38 |
|
其他制造业 |
1.3 |
5.77 |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0.2 |
0.69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2.0 |
0.54 |
|
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1.7 |
0.60 |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0.3 |
0.40 |
附表2 2024年各市(州)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
地区 |
R&D经费(亿元) |
R&D经费投入强度(%) |
|
贵州省 |
231.1 |
1.02 |
|
贵阳市 |
124.0 |
2.15 |
|
六盘水市 |
21.9 |
1.28 |
|
遵义市 |
30.2 |
0.60 |
|
安顺市 |
8.3 |
0.70 |
|
毕节市 |
7.3 |
0.30 |
|
铜仁市 |
6.6 |
0.40 |
|
黔西南州 |
6.3 |
0.43 |
|
黔东南州 |
6.1 |
0.43 |
|
黔南州 |
11.0 |
0.56 |
注:
(1)本公报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公报中增速按照万元为单位取整计算,与按照亿元为单位计算存在差异。
(2)根据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GDP)最终核实数据,2023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已修订为0.98%。
(3)2024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报告期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国际上通常采用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基础研究 指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
应用研究 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等。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政府属独立法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等单位)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采用全面调查取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取得;科研育种相关企业和未在科技、教育部门统计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采用重点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使用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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