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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普办四项措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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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的登记阶段工作已近尾声。为进一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省经普办于3月26日下午召开了全省视频会议,分专业通报了已上传国家平台的数据的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各地加强数据审核工作提出针对性要求。省经普办主任、省统计局总经济师董安娜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在普查登记阶段的最后5天中,抓住重点、突出要点,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董安娜说,近三个月以来,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普查登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普查登记进度基本如期完成。但是普查登记质量能否真实客观反映我省及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还需要各级普查机构认真分析,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对数据审核中发现的错误据实更正。
董安娜对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提出四项要求:
一、各市(州)经普办要继续发挥统筹、统揽、统领作用。
围绕措施是否到位、工作是否落实、是否取得实效等各个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管理,做到对各指标之间、各专业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分工协作条理清楚、心中有数。同时要保证普查队伍再接再厉。扎实搞好基础工作。
二、认真做好查遗补漏,做到登记工作不结束、查遗补漏不结束。
大力推进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查遗补漏工作,充分调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开展查遗补漏,做到普查单位全覆盖,应统尽统。
三、把进一步加强数据审核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紧抓好。
一是要集中所有专业力量全力以赴投入数据审核,要将数据审核任务细化到各专业的每个人;二是要严格按照省办各工作组的要求和要点,做到不漏项、不缺项、无逻辑差错,主要经济指标要真实客观反映经济发展实际;三是要强化各专业的协作配合,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基层,及时据实更正。
四、再次重申普查纪律,严守普查工作底线。
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经普办在各次会议上关于依法普查的精神,教育广大普查员恪守普查登记工作的六条红线,坚决抵制和反对弄虚作假。一方面要遵守工作规范,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客观;另一方面要坚决制止普查登记中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要遵守数据审核各项规定,绝不能擅改普查数据。
省经普办各工作组在主会场、各市(州)经普办及市(州)政府所在地经普办、贵阳市所有区(县)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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