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顺利获得国家统计局批复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顺利收官,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7]6号)文件精神,按照统计部门职能职责,贵州省统计局在国家统计局《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基础上,经过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获得一致通过后,制定了《贵州省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年报)》,近日已获国家统计局批复。
本报表制度是在全省范围内调查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和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个领域的活动水平指标,涉及到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十多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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