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统计局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实施方案》强调,《统计法》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制度成果,对于推进统计事业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全省统计部门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
《实施方案》对领导干部、统计部门工作人员、部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五类主体的学习宣传明确具体措施,并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做好新修改《统计法》贯彻工作作出安排。特别是要将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要立足统计工作实际,结合各专业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嵌入式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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