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统计月报
数据审核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统计局,仁怀市、威宁县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工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建立数据审核规章制度,加强工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数据审核流程,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工业统计月报数据审核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网即审,逐日比对,专人值守、责任到人,严格规范。
二、生产月报审核要求
(一)加强对重点产品产量数据的审核。
1.加强对产品产量数据的审核,确保报送产品符合定义、范围准确;本同期统计口径一致,数据可比;目录产品统全,没有缺漏。
2.重点对2月份月报中,漏报上年12月已填报产品产量的企业的审核。2月份,平台会给企业自动带出上年2月与上年12月所报产品,方便企业填报;在线预审模块也有模板专门用于审核2月份的产品漏报问题。各地区务必利用平台相应功能,减少2月月报的产品漏报。
3.企业易将以往错报、漏报的数据都放到当月,引起月度数据间的异常波动。当月数据务必如实填报,调整量统一放到累计。从6月份开始,平台中对本期当月数等于本期累计数(同期当月数等于同期累计数)的审核公式升级为B类(6月份前为C类),企业如不修改将不能上报。各地区须对此做好解释工作,在核实后确属特殊情况的企业,可适当放开权限。
4.从总量和增速两个方面加强对异常波动数据的审核。异常波动数据主要指同比、环比增速超过30%的。
5.自平台开网起,每日按照国家局下发查询模版,严格审核,重点标记,及时查询和反馈说明。
(二)按要求审核和上报有关表格。
省级验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1格式要求的评估报告及附件2发送至省局工交处电子邮箱:gjc1_sj@gz.stats.cn。
现就加强附件2中数据的审核要求如下:
1.企业全部报送完毕当日起,每天至少汇总一版数据(如果没有当月的物价指数,用上月的测算),并打印留档备查。
2.重点审核行业增加值占比前十位的大类行业及其对应的产品产量。
3.重点审核数据变动趋势不一致的行业及产品,例如:本月同比增长较上月同比增长加快,但本月累计同比增长较上月累计同比增长回落;再如:本月累计同比增长较上月累计同比增长加快(回落)的幅度大于本月同比增长较上月同比增长加快(回落)的幅度。此类情况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存在本期或同期调整量。
4.对数据异常波动的行业及产品经查询属实的,请在附件2后做说明;未做说明的,视为数据事故。
三、财务月报审核要求
(一)审核要点。
着重审核本月累计增速与上月累计增速相差3个百分点的指标,具体定位到行业、企业。
(二)上报说明。
省级验收截止时间前,将本地区利润总额变动情况详细说明(具体定位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报送至省局工交处FTP/CW文件夹。
四、名录审核要求
严格把关、从严审核,确保没有虚增企业,现要求如下:
(一)提前预判。
加强与发改部门、经信部门及局投资专业的联系,实时掌握工业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新建企业投产达产情况。
(二)严格审批。
原则上要求对申报企业实地核查。严格审查申报入库企业提交的资料,重点审核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核申报新建投产入规企业时,要通过网页搜索,确认该企业是否为新建企业,必要时通过电话询问企业负责人;审核申报规下转规上企业时,主要审核是否达到入库条件;审核申报跨专业企业时,须确保从原专业退出或拟转专业接收;审核申报退库企业时,重点关注是否不达标且已没有发展可能。
各地区须严格遵照以上要求,加强数据审核和按时报送有关报告、表格。省统计局将视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
附件:1.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数据评估报告规范要求
2.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数据评估表
2017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数据评估报告规范要求
为加强数据评估的规范性,根据国家统计局工业司要求,我们修订了报送规范要求。各地须加强对本地区工业数据的预测研判,在掌握本地区工业经济运行走势及影响因素的前提下,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估,评估既要客观全面,又要定性定量相结合。
一、规范文件名称
以Word文档报送,文件名统一规范为“地区码+地区名+年月+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数据评估报告”,例如:5201贵阳市2017年2月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数据评估报告。
二、规范报送格式
(一)标题。
规范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字,不加粗,居中。
(二)抬头。
规范为:仿宋_GB2312,四号字,不加粗,左对齐。
(三)正文。
1.一级标题。
规范为:一、XXXXXX(黑体,四号字,不加粗,不加句号,缩进两个字符)。
2.二级标题。
规范为:(一)XXXXXX。(楷体_GB2312,四号字,不加粗,加句号,缩进两个字符)。
3.三级标题。
规范为:1.XXXXXX。(仿宋_GB2312,四号字,加粗,加句号,缩进两个字符)。
4.四级标题。
规范为:(1)XXXXXX。(仿宋_GB2312,四号字,加粗,加句号,缩进两个字符)。
5.正文内容。
规范为:仿宋_GB2312,四号字,段落首行缩进两个字符。
(四)其它。
规范为:段间距设置为单倍行距;段前、段后无间距;可在页面设置中自定义页边距,减少页数,便于打印。
(五)落款。
规范为:仿宋_GB2312,四号字,不加粗,右对齐。
三、规范报送内容
(一)标题。
规范为:“地区码+地区名+年月+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数据评估报告”,例如:5201贵阳市2017年2月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数据评估报告。
(二)抬头。
规范为:省局工交处。
(三)正文。
规范后报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本地区工业生产数据的报送情况,主要包括工业增加值平台增速及月度间的变动趋势;二是本地区工业增加值增速的自我评估结果和趋势分析;三是主要评估依据及支撑因素。要求客观全面(不能报喜不报忧)、言简意赅(突出重点,尽可能控制篇幅)、定量(行业、企业的影响百分点)与定性(行业、企业的活情况)分析相结合,注重相关指标的匹配性;四是需要重点说明的特殊情况(可以不写)。切记:评估报告要以工业生产数据的评估工作为核心,以地区工业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说话,以企业报送数据、部门数据为支撑。
(四)落款。
第一行规范为“XXX统计局工业科(处)”,例如:贵阳市统计局工业处;第二行报送日期规范为:201X年X月X日。
四、规范报送时间
各月初,工业生产月报省级验收截止时间前。
五、规范报送方式
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省局工交处的电子邮箱:gjc1_sj@gz.stats.cn。
附件2
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数据评估表
52XX XXX市(州)201X年X月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数据评估表
省局工交处:
现将XXX市(州)201X年X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月报主要数据的审核、评估情况报送如下:
一、工业增加值汇总及评估数据:
本月(现价) (亿元) |
本累(现价) (亿元) |
当月同比增长 (可比价)(%) |
累计同比增长 (可比价)(%) | |
工业增加值汇总数据 |
||||
工业增加值评估数据 |
||||
电力公司全部工业用电量 |
注:电力公司全部工业用电量计量单位为亿千瓦时;总量指标保留两位、增速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右对齐。
二、各项分组的工业增加值平台汇总数据:
本月 同比增长 (可比价) (%) |
上月 同比增长 (可比价) (%) |
本月比上月增速变动 (百分点) |
本月累计 同比增长 (可比价) (%) |
上月累计 同比增长 (可比价) (%) |
本月累计 比上月累计增速变动 (百分点) |
现价工业 增加值 累计占比 (%) |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100.0 | ||||||
其中:采矿业 |
|||||||
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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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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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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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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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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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矿采选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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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辅助活动 |
|||||||
其他采矿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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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食品加工业 |
|||||||
食品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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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
烟草制品业 |
|||||||
纺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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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服饰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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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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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
家具制造业 |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医药制造业 |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
本月 同比增长 (可比价) (%) |
上月 同比增长 (可比价) (%) |
本月比上月增速变动 (百分点) |
本月累计 同比增长 (可比价) (%) |
上月累计 同比增长 (可比价) (%) |
本月累计 比上月累计增速变动 (百分点) |
现价工业 增加值 累计占比 (%)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金属制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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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设备制造业 |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
汽车制造业 |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
其他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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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注:总量指标保留两位、增速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右对齐;没有该项数据时以“—”填报。
三、工业总产值、产销率、出口交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数据: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本月 |
本累 |
本月同比增长% |
上月同比增长% |
本月比上月增速变动 (百分点) |
本月累计同比增长% |
上月累计同比增长% |
本月累计比上月累计增速变动(百分点) |
工业总产值 |
亿元 |
||||||||
产品销售率 |
% |
— |
— |
产销率 |
产销率 |
产销率 |
产销率 |
产销率 |
产销率 |
出口交货值 |
亿元 |
||||||||
饮料酒 |
万千升 |
||||||||
其中:白酒 |
万吨 |
||||||||
卷烟 |
亿支 |
||||||||
纱 |
万吨 |
||||||||
布 |
亿米 |
||||||||
硫酸(折100%) |
万吨 |
||||||||
烧碱(折100%) |
万吨 |
||||||||
乙烯 |
万吨 |
||||||||
化学纤维 |
万吨 |
||||||||
高性能化学纤维 |
万吨 |
||||||||
生物基化学纤维 |
万吨 |
||||||||
水泥 |
万吨 |
||||||||
平板玻璃 |
万重量箱 |
||||||||
生铁 |
万吨 |
||||||||
粗钢 |
万吨 |
||||||||
钢材 |
万吨 |
||||||||
氧化铝 |
万吨 |
||||||||
十种有色金属 |
万吨 |
||||||||
电解铝 |
万吨 |
||||||||
混凝土机械 |
台 |
||||||||
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 |
台(套) |
||||||||
工业机器人 |
套 |
||||||||
服务机器人 |
套 |
||||||||
汽车 |
万辆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本月 |
本累 |
本月同比增长% |
上月同比增长% |
本月比上月增速变动 (百分点) |
本月累计同比增长% |
上月累计同比增长% |
本月累计比上月累计增速变动(百分点) |
轿车 |
万辆 |
||||||||
SUV |
万辆 |
||||||||
载货汽车 |
万辆 |
||||||||
新能源汽车 |
万辆 |
||||||||
民用无人机 |
万架 |
||||||||
光纤 |
千米 |
||||||||
光缆 |
芯千米 |
||||||||
家用房间空气清洁装置 |
万台 |
||||||||
微型计算机设备 |
万台 |
||||||||
手机 |
万台 |
||||||||
智能手机 |
万台 |
||||||||
彩色电视机 |
万台 |
||||||||
智能电视 |
万台 |
||||||||
集成电路 |
亿块 |
||||||||
自行添加的产品 |
注:总量指标保留两位、增速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右对齐。可在本表末尾自行加行添补本地区的代表产品;为便于比较,产品销售率指标在四列同比增长处分别填报本月产销率、上月产销率、本月累计产销率、上月累计产销率,增速变动处填报增减百分点;没有该项数据时以“—”填报。
XXX统计局工业处(科) 处(科)负责人姓名:
报送时间: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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