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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黔统办字〔201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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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统办字〔2017〕40

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

新媒体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统计局,仁怀市、威宁县统计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8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统计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平台建设

坚持质量优先,管理先行,打造权威发布、反应灵敏的统计系统政务新媒体平台。按照“各级政府和部门开设政务新媒体,要集中力量做强一个主账号, 上下联动、整体发声的新媒体矩阵和政务新媒体重要信息共享平台”的要求, 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要加强“贵州统计调查与发布”APP监管,加强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统计信息发布的机读率。各市(州)、贵安新区统计局,仁怀市、威宁县统计局要统一使用省局开发的“贵州统计调查与发布”APP平台,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统计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及管理。

二、加强统计信息发布

各市(州)、贵安新区统计局,仁怀市、威宁县统计局要紧紧围绕统计职能职责定位,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加强统计信息解读,不得发布与统计无关的信息。要提高统计信息可视化水平,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访谈交流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各市(州)、贵安新区统计局,仁怀市、威宁县统计局APP平台发布统计信息每周更新不少于一次。

三、加强审核把关

各市(州)、贵安新区统计局,仁怀市、威宁县统计局要建立明确规范的工作程序,并指定在编人员专人专岗负责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重大信息发布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签批同意。

四、强化考核监督

各市(州)、贵安新区统计局,仁怀市、威宁县统计局要高度重视“贵州统计调查与发布”APP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省统计局将围绕信息质量、发布时效、传播效果等方面对各地信息发布工作进行考核,对内容长期不更新、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运维管理不规范的要进行定期通报,对发生重大政务舆情时“失声失语”“雷言雷雨”“信谣传谣”引发负面舆情的要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问责。

各市(州)、贵安新区统计局,仁怀市、威宁县统计局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升媒介素养,要相互交流学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7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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