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
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评选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75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评选全国统计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统字〔2017〕83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议定,报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我省3个先进集体、2名先进工作者作为建议表彰对象(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贵州统计调查系统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联系电话:(0851)86892136(兼传真)、86677005、86825706
电子邮箱:sjrsc_gz@163.com
联系人:胡婧、左一鸣、张荩文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7号楼省统计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550001
附件:1. 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
2.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3. 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先进事迹
贵州统计调查系统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
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9日
附件1:
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
贵州省统计局
先进集体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统计局
贵州省六盘水市统计局
先进工作者
刘时元 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主任
贵州调查队系统
先进集体
国家统计局德江调查队
先进工作者
汪惠明国家统计局惠水调查队队长
附件2:
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2012年以来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的。
(二)解放思想,创新进取,在推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变革统计生产方式等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
(三)在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信息、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开展统计新闻宣传和统计知识传播、提高统计公信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在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国家调查中作出重大贡献。
(五)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决策科学,凝聚力和战斗力强,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队伍素质优良,有较高的公信度。
(六)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条件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品德高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行为,原则上从事统计调查工作5年(含)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热爱统计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模范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积极参与统计改革,开拓创新,在统计实践和统计理论研究方面有重大创新或发现,对统计工作影响深远。
(三)坚持原则,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抵制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行为和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中表现突出。
(四)维护国家利益和统计事业大局,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中表现优秀。
(五)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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