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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关于加强2018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统字〔201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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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关于加强2018年全省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

黔统字〔2018〕15号

各市(州)统计局、贵安新区统计中心,仁怀市、威宁县统计局,各县(市、区、特区)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夯实投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投资项目入库管理,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材料要求

为增强企业申报项目的可操作性,确保真实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及时入库,做到应统尽统,现对5000万元及以上新增投资项目申报材料作如下要求:

(一)申请“一套表”入库项目

新开业的调查单位法人入库所需材料参照名录管理机构有关要求,法人所属项目入库所需材料包括:(1)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2)法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项目现场照片;(3)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贵州省项目云代码截图。

为减轻基层负担,合同类资料只需提供涉及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工期、双方签章、签订日期等合同主要内容页码复印件,并加盖业主单位鲜章。

单纯购置项目需提供项目材料包括:设备购置合同、相关凭证和设备安装照片。

(二)申请“和利时”平台入库项目

1.本省法人已在库的项目。

入库所需材料:(1)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2)法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项目现场照片;(3)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贵州省项目云代码截图;(4)《投资项目申请表》。

2.外省法人单位的项目。

入库所需材料:(1)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2)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3)法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项目现场照片;(4)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贵州省项目云代码截图;(5)《投资项目申请表》。

3.本省非法人单位的项目。

入库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或证书);(2)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3)法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项目现场照片;(4)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贵州省项目云代码截图;(5)《投资项目申请表》。

二、项目入库申请流程

(一)申请“一套表”项目入库流程

1.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统计局提出申请,填写纸质审核登记表和提交相关材料。

2.项目所在统计局登录审批程序录入审核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项目所在地统计局投资专业和名录管理机构在“三级审批系统”共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要求逐级上报。

(二)申请“和利时”平台项目入库流程

由项目所在地统计局,收集项目入库所需材料,填报申请表,附上材料,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使用和利时平台,逐级审核上报至省统计局投资处。项目和法人异地的,也可由上级统计局申请。

三、各级投资专业项目入库审核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工作规范》和《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资统计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的通知》(黔统字〔2017〕24号)要求开展项目入库工作。

(二)关于入库项目的真实性、规模真实性、入库相关材料真实性由县级、市(州)级分级负责。对于亿元及以上项目,县级统计局专业人员必须到现场核实;对于5亿元以上项目,市(州)统计局专业人员必须到现场核实;所有申请新增项目入库清单(含法人项目双入库、已在库法人项目单入库、省内非法人及外省法人项目)必须由县级发改局分管领导、统计局分管领导、收集材料人员签字确认后扫描作为项目入库材料之一一并报市(州)级统计局存档,市(州)上报省统计局项目入库清单需由市(州)统计局分管领导、入库审核人员签字扫描后作为项目入库材料之一一并上报省统计局。

(三)严格控制项目计划总投资虚高现象。一是对于计划总投资高、建设规模大、工期较长项目要加大核实力度,并提供详细说明;二是对于单位造价过高的项目,认真核实其原因,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详细说明;三是拆迁费用较高的,需提前准备好相关征收票据等支撑材料;四是施工合同金额占计划总投资比重过低的项目,需提供具体说明材料。

(四)项目照片应有拍摄日期并注明施工地点及开工时间,要能体现项目铭牌信息、规划建设情况及施工进度情况,并与实际相符。设备购置项目需提供设备安装到位照片,并注明拍摄时间和拍摄地点。

(五)涉及到项目建设的审批、核准、备案、规划设计等各类文件要求:(1)必须属于规范性文件;(2)必须有明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日期、下文日期、计量单位等基本信息并且合理有效;(3)规划范围须能印证其投资额;(4)在有效期限内报送。

(六)施工合同必须提供主体工程合同,且大小写规范、金额一致,工程内容真实完整,合同规范有效。设备购置项目必须提供主要设备购置合同。

(七)市(州)统计局要加强审核把关,提高工作效率。省统计局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项目材料存在伪造情况的,该县(区)当期所有项目不予以入库。当月上报材料一次未获得通过,不能在当月反复修改上报材料,只能下月按照要求完善材料后再上报。

(八)高度关注入库项目产业结构合理性。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高耗能行业、重大基础设施行业项目及工业技改项目的审核力度,入库审核时注意行业代码填报的准确性,确保行业分类无误。

(九)加大投资统计网报平台与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贵州项目云平台的项目信息的对比力度,对于网报平台中不能提供统一项目代码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核实,并说明原因。

(十)申请入库的项目除相关必备材料外,还需另外报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的说明材料,其他要求提供的说明材料均要由提供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上报截止时间

(一)申请“一套表”入库项目

2018年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确认工作从3月份开始进行。市(州)统计局上报法人和项目材料截止时间为每月底前。

(二)申请“和利时”平台入库项目

项目新增或计划总投资调整除1月免报外,每月均可申请。上报项目材料截止时间为每月13日,县级统计局上报时间由各市(州)统计局自行规定。

五、监督检查工作

省统计局投资处将加强对各地区项目入库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所有入库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每季度重点选取部分项目进行核查。主要检查项目是否真实存在、项目规模是否属实、项目是否已经开工、填报数据是否与材料相符等。

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将要求及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将暂时取消项目入库简化材料资格,并与评审数据挂钩。

六、500万至5000万项目的入库管理工作

500万至5000万元项目入库管理由市(州)统计局负责,市(州)统计局必须严格把关,确保500至5000万元入库项目真实性,有关入库要求参照省统计局标准。省统计局将不定期抽查入库情况,抽查到的市(州)需上报当期500-5000万元项目入库审核材料,抽查结果将作为评审数据的依据。

                                       2018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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