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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启用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黔统办字〔2018〕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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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启用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黔统办字〔2018〕53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统计局,各县(市、区、特区)经济普查办公室、统计局,各有关部门

鉴于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统计局刻制并启用“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即日起启用。


附件:1.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印章式样

     2.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式样




贵州省统计局

2018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印章式样




附件2


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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