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关怀版 个人中心
  • 官方微博二维码

  •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省统计局关于反馈2018年末各市州常住人口数及上报2018年分县(市、区、特区)人口数据的通知
字号:

黔统字〔2019〕3号

省统计局关于反馈2018年末各市州常住人口数及上报2018年分县(市、区、特区)人口数据的通知


各市、州统计局:

全省分市、州2018年年末常住人口数的测算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测算结果反馈你们,请务必按此结果使用。同时请按本通知要求对本市、州各县(市、区、特区)2018年末常住人口数进行认真测算评估,并按时将测算结果及简要说明上报省局人口就业处。

一、2018年年末各市、州人口数

各市、州常住人口数(2018年末)


单位:万人

地 区 别

常住人口数

全省

3600.00

贵 阳 市

488.19

六盘水市

293.73

遵 义 市

627.07

安 顺 市

235.31

毕 节 市

668.61

铜 仁 市

316.88

黔西南州

287.17

黔东南州

353.83

黔 南 州

329.21

二、测算分县(市、区、特区)人口数的有关要求

(一)测算方法

各市、州在测算分县数据时,需参考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资料、公安部门户籍人口统计年报、计生部门人口统计年报、人社部门外出务工人口数据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二)上报内容

1.各县(市、区、特区)2018年年末常住人口总数;

2.测算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三)上报方式

电子邮件。邮件地址:827018152@qq.com。

(四)上报时间

2019年1月26日前。

联 系 人:刘光淋联系电话:0851—86892951



贵州省统计局

             2019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