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统计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2019年,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发〔2019〕9号)部署,结合国家统计局有关工作要求,一年来,省统计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了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推进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今年8月,省统计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抓落实的法治工作领导机制。二是加强执法机构建设。为落实中央《意见》《办法》和2019年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我省统计机构执法检查能力,经省编委办批复同意,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加挂执法监督处牌子。三是建立局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制度。机关各处室、单位各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处室(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和日常普法宣传具体工作,从而形成了政策法规处牵头、全局各处室(单位)共同配合、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
2.认真谋划全年工作的目标任务。一是印发《2019年贵州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黔统办字〔2019〕5号),对全省统计系统法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了做好统计普法宣传、迎接统计督察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放管服”改革、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活动、严肃案件惩处和追责问责、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等各项具体任务。二是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根据省法宣办要求,制定了2019年统计普法工作要点,完成贵州省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稳步推进省统计局机关以宪法以核心内容的普法教育活动。三是制定了《省统计局2019年度普法考核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对省统计局机关2019年度普法工作进行了细化和任务分解,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局机关普法宣传工作。
3.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省统计局健全统计法治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筑牢推进法治建设思想基础。在统计法治宣传、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统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4.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认真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有关工作,拟订了《省统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分解表》《省统计局2019年度普法考核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修订印发了《省统计局机关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明确了机关内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考核工作组织实施以及考核结果运用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制定了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工作纪律,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强化平时考核评鉴工作,并将季度评鉴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机关干部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活动,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和考试,通过在线学法平台,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规党纪知识。二是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加强宪法教育。4月8日,省统计局举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新选拔任用的6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2名正处级非领导干部诵读誓词,进行了宣誓。9月18日,省统计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100余人在省政府7号楼2号会议大厅举行了庄重的宪法集中宣誓仪式。局党组书记王文忠领誓并讲话,要求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宪法的坚定捍卫者。
2.多形式多渠道推进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一是广泛开展日常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贵州省统计局获评2018年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二是做好“送法进专业”工作。派出法治工作人员,在社科处、能源处、投资处、人口处、工业处、统计大讲堂等工作会、专业培训会上进行了依法统计宣讲工作,做到统计法治宣传与统计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并落实。三是做好“送法进机关”工作。在省投资促进局、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部门培训会上,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同志应邀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讲,统计普法宣传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在双随机抽查中,注重加强对检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将统计普法融入统计执法全过程。7月8日至25日,省统计局在江口县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的期间,还向70多家企业和30多家个体经营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读本共计200余册。五是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共征集到6件作品,并筛选其中题为《弘扬法治精神,严惩统计腐败》(微视频)和《依法统计,人人有责》(动漫)2件作品推荐报送国家统计局。
3.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稳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应当地党校和统计部门邀请,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到黔西南州、铜仁市、白云区、龙里县等地,为广大干部和统计人员深入讲解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宣讲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帮助树牢正确政绩观,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二是做好送法进讲堂工作。6月20日,受局领导委托,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同志通过“新时代学习大讲堂”这一平台,以视频会议形式,向全省统计系统、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系统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4.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知识竞答等学习活动。按照省法宣办统一部署,省统计局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竞答等专项学习活动,很好的配合了当前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形势和要求。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严格落实改革举措,取消企业申请提交营业执照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受理了3家单位的涉外社会调查资格认定申请,对符合条件的2家申请单位颁发了涉外调查许可证。
2.抓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相关工作。对省统计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核对,及时公布2019年版权责清单,做好中央编制云上我局权责清单更新维护工作,修订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放管服”改革“六张清单”。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工作,牵头编制《贵州省省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省统计局部分)》。编制“互联网+监管”系统省统计局监管目录,做好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录入工作。完成国家统计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核对工作。
3.深入推进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立足于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在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建立“失信人员公示专栏”,严格依法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并开展联合惩戒。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进行公示。
4.积极参与统计立法和地方法规制订工作。一是对《统计法》修改工作提出建议。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要求,对《统计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并向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统计局征求意见。综合各方面意见,对《统计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具体翔实的修改建议。二是认真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等提出意见建议。立足统计部门职责和统计工作实际,对来文来函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文本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大量意见建议。
5.修订完善统计法治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和局党组统一安排,做好《省统计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规则》《统计执法检查制度》《重大统计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等7个规章制度修订工作,按时完成了相关文本修改任务。
6.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关于涉及证明事项、涉及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等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认真执行《贵州省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认真执行《贵州省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议事效率,确保会议质量。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印发《贵州省统计局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职律师管理机制,支持1名同志申请获得公职律师证。聘请君跃律师事务所律师薛军团队担任省统计局常年法律顾问,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根据有关处室、单位要求,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积极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就局机关涉法事务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对机关采购合同(协议)等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好机关法律事务工作。
3.加强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一年来,省统计局法律顾问室积极参与对局党组重要决策文件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回复文书的审核工作,认真答复市、县有关法治工作的咨询。切实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结合有关规定进行法制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统计建设,根据黔府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省统计局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对具体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认真落实推行“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从2季度起,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启用执法记录仪,纵深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2.严格、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是严格执行《贵州省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加强统计行政执法监督。二是严格执行《贵州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制度》,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保障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过程严谨、结果可靠,努力提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水平。三是认真落实《统计违法案件举报制度》,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要求,提高发现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能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四是梳理完善贵州省统计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更新维护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印发了《贵州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有效夯实和规范了全省统计系统的双随机抽查工作。五是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省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水平。
3.充分发挥法治工作的保障引领作用。印发了《省统计局关于强化法治保障推进第四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黔统字〔2019〕7号),要求各级统计部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普查、依法保障登记工作进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加强违法信息上报,保证全省经济普查登记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4.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印发了《贵州省统计局2019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前三季度,省统计局先后对台江县、务川县、独山县、晴隆县、息烽县等5个县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抽查检查,共检查联网直报企业35家,涵盖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工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6个专业。检查中,共发现12起统计违法行为。省统计局对其中2家企业直接立案,给予了警告处罚并责令改正,对3家企业予以责令整改处理,对5人次开展了约谈;对其余7家违法企业转交市、州进行处理(对2家企业给予了警告处罚并责令改正,对其余5家企业的处理正在依照程序进行办理)。
5.认真抓好国家转办案件查处工作。对今年国家统计局转办的3起举报案件,分别组成检查组,制定检查方案,认真进行线索核实,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检查,对违法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严格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6.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调查。按照国家统计局部署和相关调查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调查,抓好全省调查数据的审核管理,同时,按季收集、汇总、上报国家统计局相关记录资料。针对天柱县记录台账反映的问题,责成黔东南州统计局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指导意见,并派出有关人员进行督导。目前,该州有关部门已对案件中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理。
7.组织开展约谈工作。针对去年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关企业违规填报统计资料等问题,对黔西南州和兴义市统计局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对今年第一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遵义市统计局、务川县政府、务川县统计局、黔东南州统计局、台江县统计局进行了约谈。针对国家转办案件查处情况,对江口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约谈。
8.做好统计执法证颁发工作,严格统计执法人员管理。按照国家统计局安排,做好2019年统计执法申请组织和材料审核工作,并于9月22日至23日在贵阳顺利举办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此次全省46人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人员共,29人成绩合格,合格率达63%,较2018年合格率提升46%。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对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省统计局通过贵州省人民政府网、贵州省统计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并按规定做好省统计局“三公”经费公开、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公开、省统计局办事指南、统计法律法规公开等工作。及时受理并答复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贵州省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办法》,省统计局每季度联合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主要经济数据并进行解读,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认真执行《贵州省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切实做好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工作。
一年来,全省各级统计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2020年工作的初步打算
(一)认真做好统计“七五”普法收官工作。2020年是统计“七五”普法收官之年,省统计局将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搞好考核验收,及时总结普法工作经验,谋划“八五”普法工作。
(二)认真做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开展统计双随机抽查,做好国家统计局转办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严防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努力提高统计系统执法工作水平。
(三)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照省政府、省法宣办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各项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局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督促落实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部门的考核要求。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完成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配合有关处室,认真做好政务服务有关工作。
(四)稳步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各项工作。
(五)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做好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认真组织2020年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充实和优化统计执法队伍。
贵州省统计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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