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优秀集体、优秀个人公示通告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和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经各市(州)及贵安新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和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有关部门推荐,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优秀集体、优秀个人表扬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8月19日-8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统计局纪检组反映。
联系电话:
经普办:0851-86677089(传真)
纪检组:0851-86892137
邮 箱:
纪检组:stjjdfjb@stats.gov.cn
联系地址:
经普办:贵阳市山林路2号省群团大楼2104室
纪检组: 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7号楼1409室
附件:1.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优秀集体名单.xls
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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