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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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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2022度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黔统办字〔2022〕33号

各市(州)统计局,各县(市、区、特区)统计局:

现将《贵州省统计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各级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制定和完善工作。根据地方监管实际及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部门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在2022年4月30日前,各市(州)统计局收集所辖县(市、区、特区)情况统一汇总后,通过省电子政务网快传反馈至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无修订完善的也需一并反馈)。

联系人:陈玉梅,联系电话:0851-85280221

附件:贵州省统计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贵州省统计局

                                 2022年3月2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州省统计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行政检查事项

事项类别

检查对象

抽查
比例

检查形式

抽查检查
实施层级

抽查依据

1

依法提供

统计资料情况

统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贵州省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名录库中的市场主体

15%以内

现场检查

省、市、县三级统计部门分级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2

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贵州省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名录库中的市场主体

15%以内

现场检查

省、市、县三级统计部门分级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3

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对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贵州省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名录库中的市场主体

15%以内

现场检查

省、市、县三级统计部门分级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4

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对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的依法配合程度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贵州省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名录库中的市场主体

15%以内

现场检查

省、市、县三级统计部门分级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5

依法开展涉外调查情况

对开展统计涉外调查的合法性的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

25%以上

现场检查

省级统计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

注:涉及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时,省统计部门仅对企业(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抽查事项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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