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统办字〔2022〕33号
各市(州)统计局,各县(市、区、特区)统计局:
现将《贵州省统计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各级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制定和完善工作。根据地方监管实际及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部门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在2022年4月30日前,各市(州)统计局收集所辖县(市、区、特区)情况统一汇总后,通过省电子政务网快传反馈至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无修订完善的也需一并反馈)。
联系人:陈玉梅,联系电话:0851-85280221
附件:贵州省统计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贵州省统计局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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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统计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事项 |
行政检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抽查 |
检查形式 |
抽查检查 |
抽查依据 |
1 |
依法提供 统计资料情况 |
统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贵州省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名录库中的市场主体 |
15%以内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三级统计部门分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2 |
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
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贵州省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名录库中的市场主体 |
15%以内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三级统计部门分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3 |
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
对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贵州省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名录库中的市场主体 |
15%以内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三级统计部门分级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4 |
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
对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的依法配合程度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贵州省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名录库中的市场主体 |
15%以内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三级统计部门分级实施 |
|
5 |
依法开展涉外调查情况 |
对开展统计涉外调查的合法性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 |
25%以上 |
现场检查 |
省级统计部门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注:涉及“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时,省统计部门仅对企业(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抽查事项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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