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年,贵州省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统计工作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贵州省统计局党组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召开党组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普法、执法等法治工作,推动学习深化转化。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调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确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抓落实的法治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对统计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印发2021年贵州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贯彻落实《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统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工作方案,推动我省统计法治建设走深走实。2021年6月召开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局主要领导对全省统计法治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狠抓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精神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行动,积极推动党委、政府把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编印《防惩统计造假重要文件选编》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议程,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学习,努力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机制,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思维。
配合对贵州开展统计督察。贵州省统计局充分发挥联络作用、牵头作用、保障作用,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第13统计督察组于2021年10月对贵州开展的督察工作。针对督察组初步反馈意见,及时启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三、有力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扎实组织普法活动。制定印发《贵州省统计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突出重点内容、创新普法方式、完善普法学法机制等方面对普法工作作出要求。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印发机关日常学法守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动机关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增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水平。统筹组织干部职工在线学法工作,全局干部职工通过“法宣云平台”开展在线学法和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民法典有奖竞答”“民法典知识专题测试”等日常学法活动。坚持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将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贯彻和运用于统计调查、统计执法等工作实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下基层活动。
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邀请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刘玉琴在省委党校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
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印发《贵州省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宪法、民法典为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作为统计系统重点普法内容。
四、持续加强统计执法监督
健全制度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制定出台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办理工作规定和内部移送工作细则,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规范各专业向统计执法机构移送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工作,强化执法和统计协作配合。制定印发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线索直接核查处理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线索直接核查处理工作力度。
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行实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各地执法检查任务,进一步夯实市级统计部门主体责任。印发《贵州省统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定期督导市县统计部门,推动全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动员全省执法力量,对有关县区统计违法线索直接开展检查。2021年全省统计系统共对3168家企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其中,省统计局直接检查1435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问题线索,对统计违法企业(单位)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同时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严格执行警示教育制度。根据《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约谈有关市、县政府负责同志和相关机构负责人。配合省政府通报有关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做好信用修复工作。认真贯彻实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 制度。
五、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水平
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梳理完善统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审批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配合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全面梳理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梳理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清单之外无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省内具有涉外调查资格的单位开展检查。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继续聘请专职律师团队担任机关常年法律法律顾问,制定印发贵州省统计局公职律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把法制审核关,对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和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督促指导市、县统计部门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严格统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和工作安排,做好统计执法证换证工作,及时在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公示和更新维护统计执法证人员信息。严格执行统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无证人员、临时人员进行统计执法。
2022年,贵州省统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统计局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全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抓好抓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扎实推进普法教育、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切实提升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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