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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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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9号建议的答复

黔统议复字〔2021〕1号

龙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不断提升和加强基层统计监督能力建设,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服务的建议》709号收悉。感谢您对全省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一)省统计局高度重视。省统计局党组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王文忠同志、局长肖云慧同志亲自安排,明确分管局领导、牵头办理处室和具体承办人员,要求省统计以办理此建议为契机,推动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上台阶。

(二)加强沟通对接。省统计局设管处于3月9日专程就您提出建议到黔东南州统计局进行了沟通,初步形成了开展全省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行动思路4月份充分利用统计局党支部与黔东南统计局党支部开展联建、电话等形式就有关工作进一步沟通;5月27日彭龙副局长带队就建议办理等有关事项赴丹寨县开展基层基础调研,深化细化沟通办理工作。

(三)开展调研制定方案。3月中旬省统计局设管处带队深入铜仁市就制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行动等方案开展调研,制定《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的行动方案》3月26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各市(州)统计局、各县(市、区、特区)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二、深入研究建议中提出的问题

(一)您在建议中提出涉统人员不充足、不稳定、兼职多、变动大问题确实存在。毕节市有乡镇(街道280个,其中配备专职统计员的只有67个。

(二)您在建议中提出由于基层是抓落实的最后一环,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对统计工作重视度不够,践行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上有差距问题。我们充分利用“统计服务下基层”专项行动开展调研,有的地方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有差距;有的地方依法统计意识不强,存在非法统计行为增加了基层负担。如长顺县存在部门随意下发报表的现象

(三)您在建议中提出基层统计人员能力素质较低,统计业务和能力水平亟待提高问题。部分地区统计基层确实存在统计业务人员能力偏低的情况,特别是乡镇统计人员流动性较大,业务人员出现“年年培训年年新”的现象

三、有关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您提出强化顶层设计,由省里主导,从省级层面制定相关措施,出台相关意见,高位推动,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提升基层统计监督能力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辖区内统计队伍能力建设,并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从“三定”方案上进一步明确县(市、区)统计局在统计监督工作的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在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单独设统计站或经济发展办公室增设一以上专职统计员,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配置,确保专业人做专业事。”的建议省统计局于2021年4月对全省88县级统计局、11个新区管委会、99个各类开发区(园区),316个乡、837个镇、357个街道办事处统计基层基础情况开展调查深入县级统计、开发区、乡镇(街道),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省统计局党组于3月底印发了《<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文件精神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行动工作方案》和《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的行动方案》两个文件,进一步化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二)针对您提出省级督查要将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纳入年度督查的重点事项,牵头开展专项督查,以督查倒逼能力建设和提升。”的建议,省统计局今年已开展了两次“统计服务下基层”专项行动,将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向下服务的重要内容,收集需要省统计局解决的问题,台账化管理,逐一整改落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纳入省统计局对市(州)统计业务评价内容,以指导和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三)针对您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每年单独预算一笔资金,对全省基层统计监督能力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并对示范创建单位和工作富有成效的单位给予奖励”的建议省统计局将此建议有关内容纳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行动,深入黔东南州、安顺市、铜仁市开展调研,积极对接省财政厅及有关部门,推动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经费保障。

(四)针对您提出由省级层面牵头,建立健全执法机构与业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纪检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计监督、审计监督高度融合,使统计监督和其他监督优势互补、有机贯通,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建议一方面省统计局已与省纪委省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进一步推进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融合,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另一方面推进统计监督与巡视巡察融合,省委巡视办、省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统计局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了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统计局协作配合机制,包括情况通报机制、沟通协作机制和问题反馈机制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有关精神的重要内容,省统计局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开展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基层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进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贵州省统计局

                                2021年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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