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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统计局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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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统计部门全力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奋力建设“四区一高地”,深入开展“统计服务提升年”行动,积极应对疫情等超预期因素严峻考验,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统计工作能力,聚焦疫情影响、市场供需、经济规律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统计监测研判,交出了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答卷。

一、加强思想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更加有力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党的二十大上所作的报告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作为总遵循、总纲领、总指针。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专题学习研讨全国和全省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30余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2次、主题党日活动120余次、党小组会议190余次,组织纪检理论知识学习36次,组织干部职工赴教育基地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10次。抓好处级干部、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三个关键”,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工作时间之外规范政治言行的具体规定,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激励激发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组织推荐并获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1名、先进个人6名表彰,评选表彰全省统计系统先进单位30个,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60名。强化群团工作制度建设、自身建设、活力建设,切实增强机关工会、青工委、妇工委等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通过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管党治党更加有力有效。

二、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落实效果更加明显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来一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革命”“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工作部署,结合“统计服务提升年”专项行动,驰而不息纠“四风”。研究布置“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暨“统计服务提升年”工作,结合“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暨“统计服务提升年”工作,查找并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弱项,巩固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成立“‘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暨‘统计服务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开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暨“统计服务提升年”行动自查自纠。制定《2022年贵州省统计局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清单》,逐项提出28条贯彻落实措施。研究制定《贵州省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建设统一数据库,推动“一次录入、多方共享”,确保实现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全覆盖,精减村级数据填报指标50%以上。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统计服务下基层”专项行动,围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领衔调研选题20个,围绕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乡村振兴、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县域经济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省级开发区统计监测等领域开展调研,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经济信息调研报告80篇。对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督办。推动数字机关办公转型升级,完成全省统计专网核心节点迁移改造,搬迁设备80余台套,网络中断时间不到20小时,全省统计网络安全性和稳定性得到明显提升;稳步推进以“云、边、端”为一体的全省统计专网一体化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系统建设,不断夯实和巩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为提高全省统计部门工作效率、促进作风改进和工作落实,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提供了可靠的信息化保障。

三、坚持主动作为,助推发展大局更加突出

加强服务“强省会”统计监测研究,印发《“强省会”统计监测方案(试行)》,推进“贵阳—贵安—安顺都市圈经济统计分成”工作,真实客观反映“强省会”工作情况。围绕服务生态文明战略行动,开展市(州)绿色发展指数监测工作,印发《贵州省统计局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推进落实方案》,指导支持5个试点县(市)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工作。围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成立贵州省统计局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专班,制定《贵州省统计局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方案》,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关于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开展市(州)碳排放统计核算试算研究。成立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工作专班,印发《贵州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客观反映全省有效投资情况,做好投资、房地产、建筑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开展小微建筑业调查工作、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工作等。围绕促消费、扩内需,加强贸易外经统计、服务业统计工作,完成限上批零住餐单位近8500家,限下单位2300多家年报、定报工作,近2000家单位入退库审核工作;完成规上服务业统计、规下服务业抽样调查、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互联网经济统计、运输邮电互联网软件业统计等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行动,开展抓好12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统计监测,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工作。围绕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按季度开展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向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提供相关统计监测报告。开展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工作,参与调整完善《2022年度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并收集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数据,按季度进行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评估。开展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调研分析。

四、深化改革创新,执行制度方法更加有力

指导省直有关部门围绕金融生态环境、高新技术产业、人才资源、招商引资、乡村旅游、会展业等领域建立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严格依法审核上述相关部门提交的统计监测报表。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选取丹寨县、长顺县开展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统计现代化建设试点,开展“四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先行先试,选取盘州市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省级综合试点,印发《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开发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推进企业电子台账工作。加强重点企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建立“全省重点能耗企业能源统计数据报送管理台账”。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当月情况指标测试和报送工作,每月“一套表”房地产开发、建筑业企业、项目和投资H库项目入库管理工作等。落实《贵州省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数据审核实施办法》,持续推进服务零售统计改革。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统计监测及社会综合统计,开展企业研发活动、创新活动统计调查等。创新农村统计制度方法,开展做好县乡村卡统计工作、乡村振兴统计监测试算工作等。帮助省直有关部门抓好健康、养老、托育、中医药、健康贵州、国民营养健康、科技服务业、旅游、会展及非公人才等领域的统计监测工作。

五、创新统计产品,数据提供方式更加多样

用翔实的统计数据反映贵州高质量发展的成就,编辑《统计月报》《全国及各省(区、市)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快报》《领导干部手册》《贵州“四化”主要指标》等统计资料为全国、全省两会“代表”提供统计数据服务,编印《贵州数据概要》《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概览(2021年)》等材料。围绕服务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制作《数说多彩贵州五年发展图解黄金十年赶超跨越》统计图册通过统计数据可视化图文解读形式,生动数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发展新成就,制作包含统计图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名词解释等内容的二维码,该二维码被印制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首页,方便参会人员随时使用手机“扫一扫”查阅。贵州日报连续两天共3个版面刊登了统计图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贵州总站、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等新闻媒体也对统计图册进行刊载。编印《贯彻党代会喜迎二十大——十八大以来贵州数据资料汇编》图册,提供参加党的二十大贵州代表参阅。为省“两办”提供数据资料、文字材料160余次;受理网民留言13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做好“贵州统计”官方微博和“数说黔景”微信公众号运维工作,发布微博信息113条,微信公众号文章137篇。

六、强化研判分析,决策咨询作用更加有效

发挥“三位一体”预测预判预警工作机制作用,常态化开展经济运行分析研判。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围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线上形式召开8月份联网直报工作专题会议、1—8月全省经济运行分析工作专题会议、疫情对全省经济运行影响快速调查工作部署专题会议等,开展疫情对经济运行影响的快速调查和摸底工作,《省统计局关于1—8月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报告》《省统计局关于当前疫情对经济运行影响的快速调查和摸底情况报告》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为激发局干部职工撰写高质量决策咨询报告的积极性,制定《省统计局统计分析与研究专项评价工作办法(试行)》,实行处室与个人“双积分”,确保既体现集体成绩、也突出个人成就。开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工作,收集选题20个,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领题推进。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经济信息上百篇。

七、推动问题整改,监督职能作用更加突出

成立省统计局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监督意见》的贯彻落实。代拟《贵州省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积极开展协调工作,主动对接组织部门,结合统计法进党校工作,推动将《监督意见》学习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根据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制定《贵州省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积极履行省统计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做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推动整改工作举措如期完成。按照“四个必查”和“三个一批”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纠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管对象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对存在问题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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