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8 17:2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贵州省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统计局门户网站下载(链接:http://stjj.guizhou.gov.cn/zwgk/zfxxgkzl/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邮政编码:550004,联系电话:0851-8689212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贵州省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围绕统计现代化改革中心任务,不断提升政府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服务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信息支撑。

(一)主动公开持续深化。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坚持以数据公开服务决策、回应关切,着力构建发布及时、内容精准、渠道多元的统计信息公开体系,一是构建互补型公开矩阵。以门户网站为核心平台,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09条,办结网民留言165条;局政务新媒体“贵州统计”政务微博和“数说黔景”政务微信协同联动,分别发布信息613条和621条。二是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贵州省宏观经济数据库”,全年更新统计数据超1.19万笔,完善在线查询、筛选及数据可视化功能。三是拓展信息传播渠道。加强与宣传部门协作,推动统计信息多渠道发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在《贵州日报》《中国统计》刊载局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借助贵州省电视台传播矩阵,宣传贵州省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贵州卫视等平台推出原创主题视频。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推广有效增强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与社会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指引,细化对公开内容、渠道等说明,方便公众准确理解申请要求,提高信息获取效率。2025年,累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3件,其中71件已按规定办结,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有序。持续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要求,强化内容准确性和规范性把关。完善信息发布后动态监测机制,实行常态化巡查与重点值守相结合,保障公开信息准确有效。

(四)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升级。2025年1月1日,省统计局新版门户网站正式上线。新平台聚焦功能优化与体验升级,完善网站架构与页面布局,强化信息分类与检索功能。同时,持续加强局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确保“贵州统计”政务微博与“数说黔景”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机制健全完善。规范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责任主体与公开渠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通过日常巡查与在线反馈等方式,及时整改公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服务效能,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3

0

0

0

0

0

7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0

0

0

0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4






1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1

0

0

0

0

0

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社会公众对高价值、精细化统计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省统计局在数据深度挖掘与产品化服务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同时,面对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数据解读、优化公开服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2026年,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丰富统计新媒体宣传内容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关注二是提升数据服务智能化水平,改善公众查询与获取体验;三是善常态化解读机制,增强统计信息传播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