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贵州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统办字〔2020〕12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3号)要求,局办公室制定了《2020年贵州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经局领导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处室(单位)结合分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情况将纳入局机关二级目标考核。
贵州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贵州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2020年贵州省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根据《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一个目标、五大重点、两化体系、两项机制、三大保障”,扎实推进2020年统计信息公开工作。
一、聚焦一个目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攻坚克难的拼搏之年。省统计局将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促进国家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方向,深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全国统计工作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和全省两会精神,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保障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加强数据发布解读,强化舆情监测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提高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和监督职能的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力助推贵州省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突出五大重点
省统计局将继续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突出以下五大重点,进一步强化统计信息公开力度,为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统计信息。
(一)突出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解读重点。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紧扣农村产业革命、十大工业产业振兴行动计划、服务业创新发展、消费升级和提质扩容等领域,扎实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大数据、新经济、长江经济带发展等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市(州)、企业“三位一体”的预测预判预警工作机制,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件和在贵州省统计局门户网站、贵州省宏观经济数据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APP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及时发布新闻稿、统计分析、统计信息、《贵州统计月报》和《贵州统计年鉴》等统计数据与解读信息,进一步提升统计信息公开力度,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服务。〔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农村处、工业处、服务业处、贸经处、核算处、社科处、数管中心、大数据处、新经济处等相关业务处室(单位)〕
(二)突出脱贫攻坚工作重点。脱贫攻坚是重大政治任务,是最大民生工程,是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要对脱贫攻坚工作始终保持帮扶力度不减、干劲不松,加强人财物保障,切实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千方百计帮助帮扶地区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全部到位。并充分利用现有统计调查体系和统计调查数据,整合部门脱贫攻坚行政记录资料,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做好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做好县域经济统计监测。全方位、多角度收集、展示脱贫攻坚各类资料,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统计数据支持,积极展示统计服务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做好脱贫攻坚相关信息公开。〔牵头单位:机关党办、综合处;责任单位:局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农村处、县域处、人事处、财务处〕
(三)突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围绕编制能源平衡表、万元GDP能耗、节能降耗统计监测、绿色发展指数测算等方面,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贵州省市州绿色发展指数统计监测方案》制定实施和省级河长制责任单位等相关工作,及时公开相关工作信息,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牵头单位:能源处、核算处、数管中心〕
(四)突出“放管服”改革重点。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配合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全面梳理公开“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牵头单位:政法处〕
(五)突出重大统计事项公开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贵州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依法进行人口普查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确保全面摸清全省人口状况,做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的发布和解读。〔牵头单位:人口处、综合处〕
三、完成两化体系规范建设
(一)细化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5月底前,根据省统计局“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对《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涉及省统计局的标准规范清单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内容、时间、对象和平台等内容,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修订后的清单。〔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二)理顺政务公开规范化流程。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统计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编制完善业务流程图,建立完善方案制度,保障统计信息常态化和规范化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综合处、民调中心、政法处、计算处、人事处等有关处室(单位)〕
四、完善两项机制
(一)完善门户网站维护机制。9月底前,按照最新修订的贵州省统计局信息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分类,优化栏目设置,实现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全覆盖。进一步利用好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确保统计信息一次入库、多个平台共享。进一步优化信息检索功能,满足公众统计信息快速检索需求。〔牵头单位:办公室、计算处〕
(二)完善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机制。充分发挥统计微信和APP平台等移动客户端作用,提升信息公开实效性,及时配合门户网站做好数据发布、政策解读和互动服务,采用图解、HTML5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数据解读和统计宣传,加强对统计微信和APP平台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监测,进一步加强新媒体问卷调查、统计数据查询、其他统计服务功能的建设,并按政务公开统一要求,推进统计办事指引和办事渠道的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民调中心〕
五、强化三大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坚持领导小组负责人带头,成员单位分工协作,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改进措施,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持续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提水平、上台阶。〔牵头单位: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培训保障。选派统计骨干,及时参加全省政务公开培训活动。全年计划在局内开展1次统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深入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年度重点公开事项、政务公开目录、标准、制度等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全面提高局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党办〕
(三)强化跟踪落实。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2016年以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回头看”,对相关政策文件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补漏。〔牵头单位: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数管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