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31 17:19 字体:[]

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统办字〔2021〕21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号)要求,局办公室制定了《贵州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局领导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处室(单位)认真对照抓好落实,落实情况将纳入局机关二级目标考核。

                                               贵州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15月27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贵州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统计预测预判预警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务建设,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贡献。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统计规划主动公开

1.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贵州省统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内容,奋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单位)

(二)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2.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编制“全省通办”事项公开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依托各类监管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数据互联共享,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修订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标准,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进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牵头单位:政法处(执法监督处)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3.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财政信息公开规定,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持续推进做好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财务处

二、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四)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4.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重点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个轮子一起转”,以及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产业大招商、重点领域改革、对外开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及时发布相关统计数据,开展统计数据分析解读。〔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五)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

5.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和《贵州省统计局重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督促相关处室(单位)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压实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拓展解读渠道,有效发挥官方网站和新媒体等渠道的作用发布解读信息,确保解读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政策文件制定处室(单位)

6.依托全省统一的“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互动渠道,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和公众需求,不断更新完善统计知识库内容,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牵头单位:综合处

(六)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7.密切关注统计有关政务舆情,建立舆情监测回应机制,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及时发布信息回应公众关切。〔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8.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自身回应,充分利用局机关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新闻媒体等多点联动,切实增强回应信息的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七)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9.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9月底前,认真梳理局机关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要确保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政法处(执法监督处)〕

10.严格落实《贵州省统计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局机关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11.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局机关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八)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2.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加大“中国·贵州”统一移动应用平台入住号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局机关入住号栏目设置,加强日常运维,不断提升关注度。〔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13.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严格执行在每个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保留1个主账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局机关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牵头单位:民调中心、综合处〕

14.完善贵州省宏观经济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统计公报等内容传播。〔牵头单位:数管中心,责任单位:综合处、民调中心〕

(九)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15.2021年9月底前,结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门户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16.密切关注国家统计局制定信息公开规定情况,按要求推进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完善统计领域标准规范体系。〔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十)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

17.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用好依申请公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增强答复的及时性规范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财务处〕

四、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十一)强化组织保障

18.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制度,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及时报省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保持政务公开人员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新同志”要尽快胜任岗位要求。年度内至少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持续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提水平、上台阶。〔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人事处

(十二)强化监督考核

19.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二级目标考核,制定《贵州省统计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科学细化考核指标,有效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办公室〕

(十三)狠抓任务落实

20.2021年5月底前,根据《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发布《贵州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取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2020年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超期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要及时进行整改。《贵州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