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前三季度我省“四上”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为 819.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0%,人员平均工资为4138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83元,增长8.6%。
一、分登记注册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情况
从分登记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看,国有单位为54623元、集体单位为33573元、其他经济类型单位为40505元,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和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9.8%、17.7%和9.4%。
二、分行业的平均工资情况
从分行业的平均工资看,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64295元,同比增加了12567元;平均工资最低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为25219元,同比增加1960元。
平均工资增长较快的3个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比分别增长24.3%、16.5%、15.9%。
三、分人员类型的平均工资情况
从分人员类型的平均工资看,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从业员的平均工资分别为42037元、37123元、38335元,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同比分别增加3889元、3508元,分别增长10.2%、10.4%;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同比减少3457元,下降8.3%。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增长,主要是企业用工方式的改变和提高在岗人员的工资所致。其他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下降,主要原因是其他从业人员人数增长较多,且增加的从业人员工资又较低,从而导致了平均工资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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