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情况简析
今年以来,全省按照“房住不炒”方针,加大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呈现小幅波动态势,总体保持稳定增长。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面积5181.96
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0.3%,增速较上半年提升4.8个百分点,较2017年回落2.7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为2920.95亿元,同比增长30.4%,增速较上半年提升3.5个百分点,较2017年提升5.3个百分点。
二、主要特点
(一)贵州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8年,全国和西部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为1.3%和6.9%,贵州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和西部地区平均水平9.0和3.4个百分点,在全国和西部地区均排第4位。2017年以来,贵州销售面积增速连续22个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8年以来,贵州增速仅有3个月高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图12017年以来贵州与全国及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对比(%)
(二)住宅销售面积增速提高占比提升。
从商品房销售类型来看,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销售面积4441.44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4.0%,增速较上半年和2017年分别提升7.2和0.3个百分点。从占比来看,2018年,住宅销售面积占全部销售面积比重为85.7%,占比与上半年持平,比2017年提升2.7个百分点。从住宅销售分类来看,由于二胎开放政策效应和住房升级需求,住宅类型中大面积改善型住房的需求不断加大,而小面积的刚性需求在减弱。2018年,144平米以上住宅销售面积为709.73万平方米,增长23.1%,增长较为明显;90平方米以下住宅销售面积458.11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32.4%,下降较为明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市(州)销售面积情况差异较大。
从增速来看,2018年,除六盘水市销售面积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外,其余八个市(州)均有所增长,但增长水平差异较大,其中四个市州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四个市州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有四个市(州)呈个位数增长,增速最高的毕节市(23.5%)与下降最多的六盘水市(-32.4%)相差55.9个百分点。从占比来看,2018年,占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比重20%以上地区是遵义市和贵阳市,占比在10%-20%的是毕节市和黔南州,其余五个市州占比低于10%,占比最高的遵义市和最低的黔南州相差21.1个百分点。与2017年增速相比,有五个市州增速下降,四个市州增速上升,上升幅度最大的是黔东南州,上升17.3个百分点,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六盘水市,下降47.4个百分点;与2017年占比相比,有五个市州占比下降,下降多的是六盘水市,下降2.4个百分点,有四个市州占比上升,上升最多的是遵义市,上升2.8个百分点。
表12018年各市(州)销售面积情况表
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
同比增长 |
占全省销售面积比重(%) |
增速与2017年相比增减(个百分点) |
占比与2017年相比增减(个百分点) | |
贵州省 |
5181.96 |
10.3 |
100.0 |
-2.7 |
0.0 |
贵阳市 |
1118.97 |
3.8 |
21.6 |
-5.2 |
-1.4 |
六盘水市 |
193.37 |
-32.4 |
3.7 |
-47.4 |
-2.4 |
遵义市 |
1287.06 |
24.1 |
24.8 |
1.4 |
2.8 |
安顺市 |
239.39 |
7.6 |
4.6 |
-5.4 |
-0.1 |
毕节市 |
556.62 |
23.5 |
10.7 |
0.3 |
1.1 |
铜仁市 |
353.45 |
14.3 |
6.8 |
-7.3 |
0.2 |
黔西南州 |
408.95 |
21.8 |
7.9 |
0.7 |
0.7 |
黔东南州 |
279.77 |
2.8 |
5.4 |
17.3 |
-0.4 |
黔南州 |
744.38 |
5.6 |
14.4 |
-1.0 |
-0.6 |
(二)销售面积结构性矛盾仍然明显。
从商品房销售类型来看,虽然住宅面积保持快速增长,但非住宅销售面积降幅不断扩大,表明非住宅类销售情况仍不理想。与上半年和2017年相比,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销售面积降幅均有所扩大。2018年,全省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555.0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2%,降幅较上半年扩大1.8个百分点,较2017年回落9.0个百分点;办公楼销售面积89.2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1.0%,降幅较上半年扩大8.3个百分点,较2017年回落52.3个百分点。
(三)大项目销售接近尾声,新增项目后劲不足。
2018年,统计库中的计划总投资百亿元以上的大项目为10个,大项目数量虽与2017年持平,但该批项目商品房销售面积较2017年同期减少了38.7%,销售下降明显,表明大项目对全省商品房销售支撑减弱。同时,2018年以来,新纳入统计库的房开项目平均规模较小,对全省商品房销售增长的支撑作用有限,表现出后劲不足。
四、有关建议
(一)利用优势促进各地市场协调发展。各市(州)要利用城镇化加速推进机遇,以高速,高铁等交通优势为发展契机,以贵州各地气候、环境优势为发展导向,结合各地资源禀赋,挖掘优质资源,增加吸引力,着力寻找房开销售市场新的增长点。同时根据全省商品房房库存结构性及区域性矛盾,积极做好精准施策的指导工作,充分考虑各地差异化因素,做到“一市一策”甚至“一县一策”,确保房地产开发规模、速度与城市增长规模、居民收入和人口增长相适应,充分发掘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着力促进各地销售市场协调发展。
(二)实施租售结合减少非住宅类库存。为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考虑非住宅类商品房购买和租赁结合的模式,鼓励有实力的自然人和投资机构购买现有商品房,发展商品房租赁产业,既解决库存压力,增加投资者收益,又能有效解决部分群体住房需求。同时,加强以产业结构调整带动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加强产业聚焦,提升产业水平,加快发展现代高端服务业进度,有效化解非住宅类的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的库存。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业地产项目整体或部分向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转移,有效减少非住宅类库存。
(三)强化跟踪服务有效增加供给。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大对市场前景好、项目品质优、民生功能全的在建项目的支持力度,及时发现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土地征拆、水电供给等问题,积极统筹协调解决,确保项目顺利竣工交付。同时,要关注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建设进度放缓、甚至是有停建风险的项目,整合资源推动项目顺利实施,避免由于房开企业违约带来的社会隐患,增加商品房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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